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1- 003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公司二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7月6日(星期三)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三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3、《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2、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9:30-11:30,13:00-16:30。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缪锡雷 联系电话:0574-88072272 联系传真:0574-88072271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788567,投票简称:三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8856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6)确认委托完成。 4、投票操作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三星电气”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含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权登记日的在册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携带本通知第三条第2点的“登记办法”规定的相关证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3、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