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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公告 2011-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7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转来的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2010)太民执字第00346-05、00347-05、00348-5号《执行裁定书》。 根据《执行裁定书》获悉,中冶有色未适时履行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22日作出的(2010)太民执字第00346-2、00347-2、00348-2号《执行裁定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对中冶有色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466万股锌业股份于2011年7月6日解除冻结后变卖896,300股,此债务纠纷案获得了结。(有关中冶有色持有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466万股股权被司法冻结详情见2010年12月7日巨潮咨询网《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截止2011年7月8日,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92,342,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4%。其中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2%)处于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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