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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1-43TitlePh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厚刚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8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7月7日 - 2011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8日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7日15:00 - 2011年7月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4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人寿大厦17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49人,代表股份478,831,43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67.34%。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78,167,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664,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王琛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478,783,0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8,0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8,5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7,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9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品种及债券期限》。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8,5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8,5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8,5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6《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8,5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8,5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7,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9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7,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9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7,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9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4、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478,782,58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8,5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王琛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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