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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1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zse.cn)刊登了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现就上述现金选择权实施所涉及申报的相关事宜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的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示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按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的规定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国海证券现有全体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靓本清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玉林市华龙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按其2008年9月30日持有国海证券的股权比例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相应受让公司股份。 上述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二、现金选择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3.72元/股。 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 2011年7月11日~2011年7月15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下午3点。 四、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 (一)行权指令 流通股股东依据各相关证券公司技术系统的提示及其证券账户中的现金选择权代码,发出行权指令。行权指令包括以下内容: 行权代码:038016(证券简称:集琦JQP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现金选择权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72元/股(行权价格) 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二)行权前的确认事项 1、符合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 2、在发出行权指令前,流通股股东应当确认其行权指令的委托数量不超过其证券帐户中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帐户中有足额的桂林集琦股份。如被冻结或质押股份的持有人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应于申报前解除冻结或质押。如果流通股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该流通股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如果流通股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3、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不得再行转让或在 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 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现金选择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 (三)行权期间公司股票交易处理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行权后的现金选择权数量、股份扣减和行权资金的取得 流通股股东T日行权成功后,T+1日行权资金将自动记入相关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帐户,同时计减流通股股东证券帐户中相应数量的现金选择权权利和桂林集琦股份;再由相关证券公司将相应行权资金将记入流通股股东的资金帐户。流通股股东资金帐户的资金增加数额=现金选择权有效行权委托数量×3.72×1(行权比例)。 (五)申报期满后,流通股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举例:流通股股东H持有集琦JQP1(证券代码:038016)100份, H在行权日操作了对100份权证的行权指令,则:
五、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为使投资者免遭可能的、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 (一)行权的含义及安排 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3.72元/股,行权期间为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8:30-17:00)。在上述行使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投资者每行使1份现金选择权,就是以3.72元/股的价格卖出1股其持有的桂林集琦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给广西投资集团等第三方。 (二)行权遭受损失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4.39元/股,比流通股股份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3.72元/股高18.01%,如投资者行使流通股股份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 尽管投资者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权利,但投资者应慎重行权。在桂林集琦股票价格高于3.72元的情况下行权,投资者即可能遭受损失。 同时,由于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桂林集琦相关股份,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将无法获得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市靓本清超市有限公司、武汉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玉林市华龙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荣高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送出的股份,敬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权的风险。 六、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剑棣 联系地址:桂林市骖鸾路23-1号星辰大厦五楼 邮政编码:541004 电 话:0773-5876610 传 真:0773-5875328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750 股票简称:SST 集琦 编号:2011-031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行权风险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告仅为对桂林集琦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权利持有人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可能存在的风险作简要的提示性说明,不构成对是否申报现金选择权的任何建议,请投资者自行判断行权风险,自行作出是否行权的决策,。本公司已于2011年7月4日发布了《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现金选择权的详细情况,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查阅相关文件。 如无特别说明,本提示性公告的相关释义与实施公告保持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按照3.72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由国海证券现有全体股东按其2008年9月30日持有国海证券的股权比例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相应受让公司股份。 2、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 2011年7月11日~2011年7月15日,申报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本公司现金选择权(集琦JQP1)行权价格为3.72元,行使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投资者以3.72元/股的价格卖出本公司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SST集琦的股票收盘价格为4.39元,是行使现金选择权价格的1.18倍。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对投资者来说将可能导致亏损。同时,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将无法获得桂林集琦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送出的股份。 投资者如已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当日交易时段(09:30~15:00)内可以撤销申报。 举例:权利持有人甲持有集琦JQP1 (权利代码:038016)100 份,且持有SST集琦股票 100 股,甲在行权申报期间操作了对 100 份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指令,将以3.72元/股的价格卖出权利持有人甲持有 100 股SST集琦股票。按照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考虑交易费用),将导致亏损67元。 4、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于在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SST集琦股票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投资者应当核对持有的股份数量,申报的股份将被临时冻结,直至转让确认及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5、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可能存在的风险作简要的提示性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是否申报行权的任何建议,请投资者自行判断行权风险,自行作出是否行权的决策。 投资者申报行权或不申报行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公司对投资者申报行权或不申报行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集琦JQP1”认沽权证的定价意见 由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现有全体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靓本清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玉林市华龙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集琦”)发行的以桂林集琦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认沽权证(“集琦JQP1”)已于2011年7月6日派发到流通股股东账户。 桂林集琦现金选择权为价外权利,根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的测算结果,“集琦JQP1”实际价值为0.000645元/份,参考价格为0.001元/份。 相应权证开盘参考价的计算参数如下: 认沽权证参数及价值表
本次发行的认沽权证不上市交易,相关权利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第三方出售1股桂林集琦股份。投资者每行使1份现金选择权,就是以3.72元/股的价格卖出1股其持有的桂林集琦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给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第三方。 本意见发布之日前一交易日,桂林集琦股票的收盘价格为4.39元/股,较流通股股份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3.72元/股高出18.01%,如投资者行使流通股股份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 同时,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将无法获得桂林集琦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市靓本清超市有限公司、武汉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玉林市华龙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荣高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送出的股份。因此,敬请投资者慎重行权,以避免遭受损失。 特此说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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