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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117) 2011-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问:买卖“三板”公司的股份需开立证券账户吗? 答:要买卖在报价转让系统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股份,应开立深圳市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通常所说的深市A股主板账户)。如投资者已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可选择继续使用该账户,不必重新开立深市主板账户。 2.问:怎样委托在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股份? 答: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三类。所有委托当日有效,均可撤销,但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一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则不得撤销或变更。 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份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其他投资者可根据定价委托揭示的信息,输入与其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直接与定价委托成交;成交确认委托是指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意向委托和定价委托应注明证券名称、证券代码、证券账户、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数量、联系方式等内容。成交确认委托应注明证券名称、证券代码、证券账户、买卖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拟成交对手的主办券商等内容。 3.问: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报价转让? 答:报价系统的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4.问:报价系统委托单位是什么?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是多少? 答:报价系统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投资者证券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投资者向主办券商提交委托时,应保证卖方或买方有对应的足额股份或资金余额,否则报价系统不予接受。 5.问:投资者办理债券(国债或企业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投资者将债券(国债或企业债)转入深圳市场,暂免收跨市场转托管费。投资者将债券(国债或企业债)转出深圳市场,转托管费按转出国债面值金额的0.005%计算,单笔(单只)转托管费用最低为10元,最高为10,000元。本公司每日从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中扣划转托管费,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转托管费。 6.问:投资者当日买入证券(B股除外)当日可否办理转托管? 答:投资者申请办理证券(B股除外)转托管,如果转出、转入托管单元属于同一证券公司,当日买入的证券可以转托管;如果不属于同一证券公司,则不能转托管。本公司每日从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中扣划转托管费,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转托管费。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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