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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1-33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11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62号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开贤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8,11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1%。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8,1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黄晓莉律师、姚继伟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1-34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7月11日12: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8人,非独立董事庄汉平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委托独立董事王学琛先生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开贤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高”)生产经营需要,自2011年7月11日起36个月内,公司同意为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的银行借款、对外开具信用证和保函等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每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1-35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高”)生产经营需要,于2011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自2011年7月11日起36个月内,公司同意为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的银行借款、对外开具信用证和保函等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每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属于董事会的权限,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1、被担保人名称: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7月15日

3、注册地点:汕头市万吉工业区万吉南二街16号

4、法定代表人:杨松

5、注册资本:5,050万元

6、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高压电器设备、低压电器设备及元件,消防应急电源,仪表仪器、五金工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凡涉专项规定持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45,280,056.64197,051,655.57
负债总额69,277,770.54116,293,157.3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69,277,770.54116,293,157.3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以汕头众业达设备的厂房和土地为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1、以汕头众业达设备的厂房和土地为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

2、以汕头众业达设备资产为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其中:担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最高额担保,至6月30日止已用额度6000万
抵押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最高额担保,至12月31日止已用额度8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7亿元最高额担保,至6月30日止已用额度121310634.35元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76,002,286.1080,758,498.26
营业收入129,722,880.6179,390,535.38
利润总额11,419,427.285,916,290.50
净利润9,995,803.234,756,212.16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二)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高开关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10月3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河路200号

4、法定代表人:柯美莉

5、注册资本:49,889,400元

6、经营范围:生产各类高低压(不超过220千伏)开关,电机启动设备,变压器及相关的电器电子成套设备和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3,593,990.8891,959,719.64
负债总额13,493,136.3523,235,692.9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3,493,136.3516,960,418.8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其中:担保
抵押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60,100,990.8868,724,026.67
营业收入39,930,273.312,320,502.53
利润总额2,809,635.60-99,447.08
净利润2,366,756.37-147,472.61

备注:上海泰高是公司2011年4月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其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的财务数据是按上海泰高被收购前的会计政策编制,2011年6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数据是按公司会计政策编制,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是公司合并上海泰高后按公司会计政策编制的数据。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三、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在日程经营中,因业务特点经常需要对外开具信用证、保函,此外,随着其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求,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支持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善,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且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汕头众业达设备和上海泰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限额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4.725%。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五、备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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