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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07-02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1年7月26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1年7月9日经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8月16日 下午14:0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8月15日- 8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15:00至2011年8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10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保荐代表人;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议案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
议案一《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股票期权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来源
1.4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
1.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1.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7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8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议案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议案三《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岚、王渝

联系电话:0755-26074462

传 真:0755-26051189

邮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11年 8月 1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股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436兴森科技股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36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方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100总议案100.00
议案一审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1.00
1.01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1.01
1.0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2
1.03股票期权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来源1.03
1.04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1.04
1.0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1.05
1.0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1.06
1.07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1.07
1.08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1.08
1.0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09
1.10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1.10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1.11
1.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1.12
议案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2.00
议案三《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3.00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00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5.00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反对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 8月15日15:00至2011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刘兴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一《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股票期权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来源   
1.4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   
1.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1.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7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8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议案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议案三《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股票简称:兴森科技 股票代码:002436 公告编号:2011-07-02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技”)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兴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1年8月16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五个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1年8月16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兴森科技

股票代码:002436

公司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钱进

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电话:0755-26074462

公司传真:0755-26051189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chinafastprint.com

公司电子信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2、征集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全部五个议案。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年7月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1年7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兴祥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兴祥先生:独立董事,36岁,硕士。2000年7月~2007年3月历任证券时报新闻部记者、基金券商部副主任、机构部主任,2007年3月至今任证券时报北京分社总编辑,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兴森科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兴森科技于2011年7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本次征集事项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1年8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

收件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岚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074462

传真:0755-2605118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多于一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刘兴祥

二0一一年七月九日

附件: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兴祥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一审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股票期权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来源   
1.4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   
1.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1.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7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8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议案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议案三《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多于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07-02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1年7月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为莫少山、徐沛。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形成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原《股权激励计划》中“特别提示6、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六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25%、25%、25%、25%的行权比例分四期行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自该部分期权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50%、50%的行权比例分二期行权、7、主要行权条件: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2-2015年相对于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40%、190%、250%、320%。2012-2015年各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分别修改为:6、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六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25%、25%、25%、25%的行权比例分四期行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自该部分期权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30%、30%、4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

7、主要行权条件: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2-2015年相对于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70%、100%、140%、190%。2012-2015年各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15.5%、16%、16.5%。

(2)原《股权激励计划》中“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章节中(二)预留股票期权之2、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增加一项条款(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3)原《股权激励计划》

①“七、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章节中(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5、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行权期财务业绩指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四个行权期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


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主要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公司业务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等几个因素,并结合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定位,从制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角度,合理设置了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

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时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各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如果公司发生增发新股,配股等再融资行为,将根据每年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扣除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后的净资产值作为计算依据。

修改为

行权期财务业绩指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

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5%

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

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四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5%

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


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主要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公司业务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等几个因素,并结合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定位,从制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角度,合理设置

了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

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同时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各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如果公司发生增发新股,配股等再融资行为,募集资金到位的当年,以扣除募集资金金额后的净资产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七、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章节中(三)行权期安排 2、预留股票期权计划分二次行权:

行权期行权时间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修改为:2、预留股票期权计划分三次行权:

行权期行权时间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4)原《股权激励计划》中“八、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之(三)股票期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加以下内容:

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 130,068,916.03元,上述股票期权成本分别占公司2010年净利润的9.70%、9.70%、6.46%、3.95%、1.84%,占比不高。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激励对象获得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挂钩,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首期股票期权授予后,股权激励的内在利益机制决定了整个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持续的正面影响:当公司业绩提升造成公司股价上涨时,激励对象获得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成同比例正关联变化。

因此,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建立对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的利益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和股东权益的增加产生深远且积极的影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原《股权激励计划》中“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和(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同时修改为: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不得为负。

(6)原《股权激励计划》中“十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之5、死亡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不受影响,由其合法继承人在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权,但不再享受终止服务日以后的股票期权激励。”

修改为:5、死亡

激励对象死亡的(包括因公死亡),其已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不受影响,由其合法继承人在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权,但不再享受终止服务日以后的股票期权激励。

(7)鉴于公司2010年度实施了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和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60万股,其中首期股票期权数量为324万股,预留股票期权为36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29.8元/股。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其摘要刊登在2011年7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短期融资券,方案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分期发行;

2、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3、本次短期融资券的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4、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6、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短期融资券计划以下事宜:

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将于2011年8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具体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07-02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7月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智西路5号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分别为伍晓慧、卢勇。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职工监事王道纯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是鉴于公司2010年度实施了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和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做相应调整,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订;监事会对披露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公司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一 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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