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1-03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10:30时,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3人,其中于春玲董事、周群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均授权杨海贤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此外,公司8名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傅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青女士、吉明先生、张杰女士、朱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仁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陆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认真审查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方式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傅博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3、林青女士、吉明先生、张杰女士、朱伟先生、王仁东先生、陆小平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系统内资金银行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增加系统内资金委托银行贷款或直接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董事傅博(担任交易对方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37)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傅博先生 (1)男,1962年出生,工商管理(MBA)硕士,早年毕业于西安空军工程学院航空发动机专业。1984年至1993年,在西安空军工程学院航空机械工程系任讲师。1993年8月起,历任本公司总经理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深南电中山公司、深南电东莞公司董事长、新加坡公司董事。 (2)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系。 (6)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青女士 (1)女,196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1985年起在长沙水电师范学院电力系任教。1990年起在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工程部工作。1991年12月起,历任深圳市能源总公司综合处秘书、总经办业务主任;深圳市西部电力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部部长、机关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工会办主任、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3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协孚公司董事长。 (2)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系。 (6)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吉明先生 (1)男,1956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管理学硕士,先后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复旦大学。1994年至1999年,任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1999年起,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深圳市广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深中房地产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深南电环保公司董事长,深南电中山公司、深南电工程公司副董事长、新加坡公司董事。 (2)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系。 (6)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杰女士 (1)女,1968年出生,北京大学心理学硕士。早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外语系英美文学专业,后攻读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应用心理学专业。曾在河南省地震局从事翻译工作,后调任本公司财务部和办公室工作,1993年起历任公司秘书、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员工监事等职务,2006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深南电中山公司、深南电东莞公司、新加坡公司董事。 (2)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本公司17325股A股。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系。 (6)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伟先生 (1)男,1957年出生,工程师,研究生学历,曾在广东省新丰江电厂工作,任运行班长、值长等职;1990年起,历任本公司开发部副部长、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获得在职研究生学历,2003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新电力公司董事长和江西新昌公司监事长。 (2)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系。 (6)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仁东先生 (1)男,1961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动力系电力热能动力专业,后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在北京国家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计划处工作,1988年6月派调深圳华电南方开发(集团)公司工作。1990年起历任本公司开发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员工监事等职务,2006年12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兼任深南电工程公司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深南电东莞公司、新加坡公司董事。 (2)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系。 (6)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小平先生 (1)男,1962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曾在湖南省衡南县茶市镇人民政府、湖南衡阳市油泵油咀厂以及深圳市鹏基工业发展总公司工作,1995年至1998年任深圳市中深国际合作公司计财部副经理。1998年12月起历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会计师、主任师,2003年8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深中房地产公司及深中置业公司董事。 (2)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系。 (6)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1-03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2011年7月27日(周三)上午10:00时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截止2011年7月18日15:00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系统内资金银行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增加系统内资金委托银行贷款或直接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8号)。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1年7月26日下午14:00-17:00时 4、登记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26948888 传真:0755-26003684 3、联系人:谢仰炎、董 楠 4、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 5、邮政编码:518053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11年7月27日在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1、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3、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1-038 关于增加系统内资金委托银行贷款 或直接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现阶段资金需求及各下属企业实际资金使用变化情况,公司拟对已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对外担保、系统内资金委托银行贷款或直接借款等额度授权事宜的议案》中的系统内资金委托银行贷款或直接借款进行适当调整,其余关于银行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不变。相关议案《关于增加系统内资金委托银行贷款或直接借款额度的议案》于2011年7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额度增加情况 系统内资金委托银行贷款或直接借款额度部分经调整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相互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最高不超过5.15亿元,年末占用不超过5.15亿元。其中: 1、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向公司本部提供借款从0.1亿元增加至0.5亿元。调整后,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向公司本部提供最高不超过0.5亿元、年末占用不超过0.5亿元的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 2、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公司本部提供借款从0.6亿元增加至1.2亿元。调整后,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公司本部提供最高不超过1.2亿元、年末占用不超过1.2亿元的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 3、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向公司本部提供借款从零增加1亿元。调整后,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向本部提供最高不超过1亿元、年末占用不超过1亿元的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 4、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本部提供借款从零增加至1亿元。调整后,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部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1亿元、年末占用不超过1亿元的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 系统内其余的资金委托银行贷款或直接借款额度不变。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情况已经与年初预计发生变化,目前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均有一定的存量闲置资金,董事会认为,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做出上述安排,可实现公司资金的动态管理和内部结构优化,盘活系统内闲置资金,降低公司整体资金风险和财务成本。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