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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3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9日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公司董事王志亮、李智超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左月夕、唐翰岫、肖连丰、宣明、高其富、郭耀黎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左月夕女士等五位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志亮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更换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守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张守启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张守启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跃东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跃东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守启先生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经核查,张守启先生是出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其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张守启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上述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事项,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2011年7月12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张守启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酝酿,选举王志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选举和任命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选举王志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决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2011年7月12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1年7月2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1-024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2日

  附件:

  一、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王志亮,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南镇平第三高级中学教师、河南红宇机械厂教师、副校长、校长,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子弟学校校长,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副厂长,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王志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所任职情形之外,与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跃东,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曾任河南庆华机器厂二车间、五车间技术员、助工,热加工分厂副厂长,技术开发处副处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兼党委副书记。曾任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刘跃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所任职情形之外,与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4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7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七、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更换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1年7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1年7月28日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1年7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为民

  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67800

  本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邮编:473003

  十、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更换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全权由受托人对议案作表决。

  □ 其它。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至2011年7月25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说明: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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