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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35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7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7月0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莱茵达")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向江苏梵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向江苏紫金农商银行方山支行借款人民币5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2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南京莱茵达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主要支持南京莱茵达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南京莱茵达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南京莱茵达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南京莱茵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主要支持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莱德公司")提供的总额人民币壹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延长半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杭州莱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主要支持其正常项目开发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目前杭州莱德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较好,偿债能力较强,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可有效监控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上述贷款偿还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财务支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36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7月11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莱茵达")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向江苏梵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向江苏紫金农商银行方山支行借款人民币5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1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南京莱茵达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对蓝凯贸易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续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00万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3.30%,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6.25%。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向江苏梵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向江苏紫金农商银行方山支行借款人民币5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续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担保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莱茵达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注册地:南京江宁科学院天元东路228号;法定代表人:高继胜;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装潢、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截止2010年12月31日,南京莱茵达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7190.03万元,负债总额:39026.68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17056.61万元,净利润:-341.52万元。

  2、蓝凯贸易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浙江南方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蓝凯贸易公司注册地: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陶椿;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本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农副产品(不含食品)、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截止 201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8715.54万元,负债总额:24392.71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33028.21万元,净利润:-668.1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000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借款利率:15%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5400万元

  担保期限:24个月

  借款利率:9.6%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6000万元

  担保期限:1年

  借款利率:7.572%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南京莱茵达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主要支持南京莱茵达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南京莱茵达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主要支持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7月11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持有的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2.66%,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3.11%。

  2、公司为公司之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杭州城东支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1年5月10日,实际借款余额29,588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7.87%,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8.78%。

  3、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勤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2.66%,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3.11%。

  4、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支行申请总额为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2.66%,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3.11%。

  5、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对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受益权的行权,提供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6.65%,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2.77%。

  6、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公司")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持有位于沈阳苏家屯区雪松东路104-1号的房产为蓝凯贸易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1.59%,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7.87%。

  7、公司为公司之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向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1.32%,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6.5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南京莱茵达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南京莱茵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37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对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7月11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对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莱德公司")提供的总额人民币壹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延长半年,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为保障杭州莱德公司房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2010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杭州莱德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壹亿元贷款年利率为9.18%。

  上述委托贷款期限即将到期,为保障杭州莱德公司房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同意上述委托贷款期限在原基础上延长半年至2012年1月14日,贷款年利率调整为12%。

  本次委托贷款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人基本情况

  杭州莱德公司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注册地: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378号;法定代表人:陶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室内装饰;物业管理;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杭州莱德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

  经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8736.66万元,负债总额为79122.71万元,净资产为19613.95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94.25万元。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杭州莱德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壹亿元;

  2、委托贷款总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12%;

  4、委托贷款期限:委托贷款期限由原来的一年延长至一年半。

  (具体委托贷款合同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杭州莱德公司,同时杭州莱德公司另一持股49%的股东浙江省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贷款。此次贷款可有效补充杭州莱德公司房产开发项目营运资金,有利于杭州莱德公司及本公司的整体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杭州莱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主要支持其正常项目开发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目前杭州莱德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较好,偿债能力较强,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可有效监控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上述贷款偿还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财务支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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