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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1-03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1-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7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3,8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410.5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2,56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840.58万元。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字[2011]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11年6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铁路车号智能跟踪装置"项目、"基于RFID的铁路车辆零部件管理系统"项目、"基于物联网应用的芯片设计及产业化"项目、"RFID手持机产品开发与应用"项目以及"自助图书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均由本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2011年7月7日,公司(甲方)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三家银行(乙方)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分别在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帐号为4403092238100050635,截止2011年7月6日,专户余额为34,000.04万元。该专户仅用于铁路车号智能跟踪装置项目、基于物联网应用的芯片设计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帐号为44201537200052507199,截止2011年7月6日,专户余额为21,713.4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RFID手持机产品开发与应用项目、自助图书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帐号为0012100801311,截止2011年7月6日,专户余额为11,127.0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基于RFID的铁路车辆零部件管理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须通知保荐机构,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存单不得抵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制订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林植、陶映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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