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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1-01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11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75,240,9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0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新梓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文东先生为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5,240,965股同意,占出席大会该议案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罗浩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次大会的审议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1-01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7月1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独立董事叶伯健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新梓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涂传岚先生已于2011年6月17日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张文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作如下调整: 1、提议张文东先生、叶伯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凌先生为主任委员,工作组成员:范秋栢先生、欧阳璟先生、钟健如先生、周小华先生、李新梓先生、萧端女士。 2、提议张文东先生、叶伯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萧端女士为主任委员,工作组成员:范秋栢先生、欧阳璟先生、钟健如先生、周小华先生、李新梓先生、陈凌先生。 3、提议欧阳璟先生、叶伯健先生、陈凌先生、萧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张文东先生为主任委员,投资评审小组组长欧阳璟先生,投资评审小组副组长叶伯健先生,投资评审成员范秋栢先生、周小华先生、李新梓先生、钟健如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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