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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1-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版)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三)资信状况 湘电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与客户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与国内各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各金融机构中享有很好的信用等级。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共获得 1,951,8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102,901.72万元,占总的授信额度比例为56.51%。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湘电集团持有货币资金合计373,077.79万元,现金流较为充裕。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湘电集团合并口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湘电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担保)为82,800万元,占当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2.84%;其中80,600万元由被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占湘电集团对外担保总额的比例为97.34%。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湘电集团母公司本身对外担保总额为158,100万元,占其当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9.00%。其中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为77,500万元,占其对外担保总额的比例为49.02%,其余对外担保额为80,600万元,占其对外担保总额的比例为50.98%,并由被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 (五)偿债能力分析 湘电集团作为湖南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七大重点企业集团之一,通过实施同心多元化发展战略,目前已形成电气成套装备、车辆成套装备、通用装备制造三大核心产业,主营国防装备、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大(中)型交(直)流电机、大型泵业(水泵、核泵等)、大型矿山开采运输车辆和城市轨道客运车辆等六大产品,具有较强的综合财务实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1、湘电集团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湘电集团2011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11年3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湘电集团的总资产分别为1,832,708.45万元和1,661,917.76万元,股东权益合计分别为430,184.53万元和417,249.05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1,402,523.92万元和 1,202,570.74万元。截至2011年3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湘电集团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分别为77.70%和77.26%,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94%和29.06%,资产流动性好,现金类资产充足,资产质量整体较好。 最近一年及一期,湘电集团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2011年完成5.5亿元的企业债券发行后,湘电集团的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但仍保持在合理水平;同时,湘电集团流动比例和速动比例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显示出较强的偿债能力。 2、湘电集团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湘电集团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0年度和2009年度,湘电集团合并口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 2010年度,湘电集团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7.12%和17.92%,呈较快增长之势,显示出较强的盈利能力。 从2010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结构来看,本公司对湘电集团的业绩贡献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湘电集团和湘电股份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直接取自各自2010年审计报告,未考虑湘电集团各板块之间的交易及湘电集团对湘电股份的持股比例。 除湘电股份贡献大部分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外,湘电集团矿用运输装备等其他业务收入和利润呈持续增长之势,将成为湘电集团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从而进一步增强湘电集团的整体盈利能力。 湘电集团的利润总额逐年增长,利息保障倍数保持相对较高水平,2010年,利息保障倍数达到3.06。 因此,湘电集团资产质量较优,经营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金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 (二)保证方式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本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担保人应在收到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由本次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出具的托管凭证(以下简称“托管凭证”)或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受托管理协议原件、债券持有人大会受权书及托管凭证在保证范围内支付索赔的金额: 索赔通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声明索赔的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款额并未由发行人或其代理人、亦未由担保人或其代理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本次债券持有人; (2)附有证明发行人未按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的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以及未兑付的本金和/或利息金额的证据。 (四)保证范围 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范围为本次债券的本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或协议约定须由发行人承担之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它费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若发行人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担保人将在上述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的期间 就本次债券而言,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自本次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次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在该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法律规定之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将被免除向该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承担相关保证责任。 (六)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担保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七)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出质给任何第三人的,担保人均应按本担保函的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如有关本担保的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各方应向担保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本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36年的中央电工器材厂,新中国成立后,该厂更名为第一机械工业部湘潭电机厂。1997年湘潭电机厂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湘政函[1999]209号)批准,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联合北京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矿务局(后改制为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铜材厂、湖南株洲特种电磁线厂、天津开发区兴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6家单位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并于1999年12月16日召开创立大会,一致通过了以发起方式设立本公司的决议。1999年12月26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本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0001004378,法定代表人为陈广摄,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 本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出资方式、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各发起人的上述出资已经长沙孜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1999年12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长孜验字[1999]152号)审验。 (二)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70号)核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8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7,500万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5.6元/股。经上交所以《关于同意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2]125号)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18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湘电股份”,股票代码“600416”。该次发行完毕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500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10月26日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以8.28元/股的价格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000万股股份。该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500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12号文核准,本公司在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0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湘电股份全体股东,按照13.6元/股的发行价格、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0年8月27日)有效认购数量为69,242,271股,占该次配股可配股份总数(7,050万股)的98.22%。该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由23,500万元增至304,242,271元。 经本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于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04,242,2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08,484,542元。 (三)本公司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04,242,27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2008年6月10日,湘电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贷款质押合同(用于股权质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中的2,000万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期限为2008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 三、本公司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本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 (二)本公司重要权益投资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其201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及2010年度营业收入如下: ■ 注:(1)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属于研究单位,不直接产生收入;(2)湘电莱特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0日,暂无经营数据;(3)根据本公司与湘电集团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书》约定,湘电集团将其持有的湘电风能49%股权全部委托给湘电股份进行管理,生产经营方面由本公司全权代表湘电集团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湘电风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湘电集团收购其所持有湘电风能49%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湘电风能100%股权。目前股权收购工作正在办理之中。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 3、法定代表人:周建雄 4、注册资本:82,000万元 5、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范围: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贸易;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代办电信业务、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限分公司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7、公司简介:湘电集团有限公司系于1997年3月24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函字(1997)第82号文件批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投资成立,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为湖南省国资委全资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注册号:430300000000555。 湘电集团是国务院确立的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研制基地,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多项指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湘电集团是国内重大装备制造业中的龙头企业;是湖南省“十一五”第一大产业——装备制造业的领军企业,也是湖南省七大重点企业集团之一。 8、主要业务:湘电集团主营电气成套装备、车辆成套装备、通用装备制造三大核心产业,包括六大主营产品:国防装备、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大(中)型交(直)流电机、大型泵业(水泵、核泵等)、大型矿山开采运输车辆和城市轨道客运车辆。 9、截至2011年3月31日,湘电集团总资产为1,832,708.45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0,474.80万元,201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7,717.78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59.1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湘电集团总资产为1,661,917.76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6,704.78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8,087.3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79.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三)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注:根据本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汤鸿辉先生、颜勇飞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喻元亮先生、赵文鸿先生、粟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赵亦军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聘请刘海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文鸿先生2010年度在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本部并未领取任何报酬。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在关联企业任职情况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3、本公司的总经理、高级总裁、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六、本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大中型交直流电机、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设备整机及零部件)、水泵及配套产品、城轨车辆牵引系统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大中型交直流电机业务:大中型交直流电机为本公司的主导产品,在传统电机制造领域,根据中国工业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本公司大中型电机制造能力排名国内第一。在特种电机方面,本公司是大型船舶特种电机的独家生产单位,市场占有率100%。另外在1000MW火电站大型辅机电机、冶金轧钢变频调速电机、南水北调用大型低速同步电机、紧凑型电机、高效电机、防爆电机、永磁同步发电机、双馈风力发电机等系列电机,本公司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在火力发电站辅机驱动电机等高端客户领域,占据了国内一半的市场份额,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处于同行业的领先地位。2010年度,本公司大中型交直流电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14.02亿元,占本公司总主营业务收入的20.85%。 风力发电系统业务:本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风力发电技术研发与制造的企业之一,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集成的定点厂家,国家863确定的兆瓦级风电产业化基地,国家科技部兆瓦级风电重大科技支撑计划承制单位,国家认定高科技(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由本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国内容量最大的5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样机已于2010年10月成功下线,目前正在试运行,确立了本公司在世界直驱、永磁机组上的领先地位。本公司已建立多个制造中心和营销网络,战略布局和地域分布完全可以服务于国内、国际风电市场。2010年度,本公司风力发电系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64亿元,占本公司总主营业务收入的61.64%。 水泵及配套产品业务: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泵公司是中国水泵行业五大重点骨干企业之一,是我国具备核工业泵生产资质的两家企业之一,并于2007年通过核Ⅱ级资格认证。本公司主要产品为循泵和凝泵,通过与国际知名制泵公司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在产品开发上坚持引进和自行开发相结合,技术实力雄厚,其中,立式斜流泵、卧式双吸中开泵、大型电站凝结水泵在国内处于领军地位,产品广泛用于各大火电站及核电站的凝结子系统、低加疏风系统。2010年度,本公司水泵及配套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3亿元,占本公司总主营业务收入的11.65%。 城轨车辆牵引系统业务:本公司在国内城轨车辆电气设备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少有的几个具有系列城市交通车辆研发、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本公司早在股份公司成立以前多年即开始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的研制和生产,自1964年以来,先后为北京地铁1号线与环线制造、朝鲜平壤地铁、伊朗德黑兰地铁等提供近800辆车辆全套电气设备。目前,在国内新近开工建设的大量地铁项目所用电气牵引设备都由本公司提供。此外,本公司轻轨车整车制造领域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本公司在股份公司成立以前于1989年自主开发我国第一台6轴单铰接轻轨车,2001年自主开发了我国第一台70%低地板双铰接交流传动轻轨车,2002年为长春轻轨线批量生产的20辆轻轨车至今仍在正常运行。2010年度,本公司城轨车辆牵引系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亿元,占本公司总主营业务收入的2.58%。 除上述4类核心业务外,本公司还从事备品备件及其他业务,2010年度,备品备件及其他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占本公司总主营业务收入的2.98%。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在各贷款银行中信誉度较高。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24.33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72.23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行过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如本公司本次申请的不超过9.5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9.5亿元,占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股东权益合计)的比例为31.34%,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0%。 五、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7、以上财务指标基于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简要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简要母公司财务报表 简要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简要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简要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 注:2011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后数据。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 1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口径)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试点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发展战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经本公司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9.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公司债券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用于偿还即将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5亿元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并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 本公司将按以下原则选择拟以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借款:1)以募集资金偿还该笔银行借款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2)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在实际上具有可操作性;3)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可以最大程度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述原则,本公司拟偿还的银行借款涉及6笔,均为母公司借款,拟偿还总金额为5亿元,具体如下: ■ 本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银行借款。 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销售需求、提高规模效应,公司必须紧跟市场步伐、扩大生产规模、加强原材料采购,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本公司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流动资金压力。一方面,为了支撑公司业务的大幅增长,本公司需要提前采购较大规模的原材料和零配件以满足生产和销售需求,因而将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2008年度至2010年度,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4.66%。另一方面,由于本公司风机整机产品收款期较长,客户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一定的信用期,因此本公司信用销售规模的扩大也将带来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2008年度至2010年度,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为3.31,尽管保持了相对较高水平,但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因此,本公司在业的快速增长的同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将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生产流动资金周转,具体用途如下: ■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假设本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1年3月31日;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本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9.5亿元;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5亿元偿还贷款,剩余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72.27%增加至73.35%,增加1.08个百分点;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8.90%增加至19.61%,增加10.71个百分点。 长期债务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综合付息债务成本也有所降低,本公司债务结构得到一定改善,更加适合本公司的业务需求。 (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1.23 增加至1.38,提高了11.20%;速动比率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0.98增加至1.12,提高了14.41%。 本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伴随着通货膨胀问题日益凸显以及自2010年10月19日以来央行多次提高存贷款基准利率,预期未来几年我国处于加息通道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本次债券发行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本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本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四)有利于补充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增长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资产总额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89.98亿元增加至94.46亿元。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0亿元,同比增长32.11%;实现利润总额2.66亿元,同比增长29.93%。在公司业务快速增长、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本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所面临的压力也在增加。 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上述业务增长带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本次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 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 法律意见书; (四) 资信评级报告; (五) 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六)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 联系人:李怡文 电话:0731-58595252 传真:0731-58595252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联系人:葛青、吴东强、江禹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66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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