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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2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于2011年7月12日下午14:30开始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金晖嘉柏酒店(市长交流中心)8楼金晖厅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8人,代表股份270,398,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95,928,000股的68.29%。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股份269,837,13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395,928,000股的68.1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0人,代表股份561,545股,占公司总股本395,928,000股的0.14%; 3、公司8名董事(独立董事兰艳泽请假)、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本公司3名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张志新请假)、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270,027,457股同意,363,119股反对,8,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270,024,957股同意,364,619股反对,9,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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