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7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1-034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2,025,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7月18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3号文核准,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4,0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4.20元/股,其中网下配售808万股,网上发行3,232万股。发行前总股本为12,12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0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发行后为16,160万股。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3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康得新”,股票代码“00245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32万股股票于2010年7月16日起上市流通,网下配售808万股于2010年10月18日起上市流通。

3、2011年4月15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60万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727.20万元;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6,160万股增加为32,320万股,资本公积由573,587,673.83元减少为411,987,673.83元。

4、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11年6月9日完成登记,本次激励计划给予激励对象合计4,365,366份期权,行权价格为31.33元,占转增股本前16,160万股股本比例的2.70%。主要行权条件为: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1-2013年相对于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5%、90%、145%;2011-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0%、11%、12%。行权时间为:分3个行权期,第1个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第2个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第3个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3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分别为40%、30%、3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2,32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24,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各项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实际控制人钟玉、控股股东康得集团、钟凯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长,钟玉同时承诺: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3、2011年6月22日公司管理层股东徐曙、金大鸣、何文西、曹建林、袁伟、杨振兴、刘忠保、卢明承诺:将所持股票的限售期延长一年。

4、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32,025,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5%;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单位:股):

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何文西296940 
曹建林214120高管
王凤华38561803856180 
袁伟474700 
金大鸣189880董事、高管
杨振兴272700 
刘忠保355520 
朱永亮57529605752960 
徐林907586907586 
10路易斯260580260580 
11徐曙771640董事、高管
12卢明426220 
13安徽太平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2828000028280000【注1】
14恒丰医药器材(集团)有限公司81682748168274【注2】
15上海商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7449804744980 
16北京博大万邦国际中小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59489005948900 
17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7373100【注3】
18中国机电集团(香港)有限公司90758609075860 
19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3630142036301420 
20北京科联创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12000012120000【注4】
21上海慧潮共进投资有限公司1660844016608440 
合 计242400000132025180 

说明:

【注1】该股东截止2011年7月8日冻结股数为28,280,000股;

【注2】该股东截止2011年7月8日冻结股数为8,000,000股;

恒丰医药器材(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康得新907.586万股股份。2011年6月14日,自然人徐林以股权纠纷为由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1年6月20日,经法院调解,恒丰医药器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中90.7586万股股份过户至徐林名下。上述股份过户已完成。徐林承诺其所持有的康得新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任何其他约定,未发生股权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及纠纷;在限售期间,未发生协议、口头等任何形式并实质上造成股份转让的情况。

【注3】该股东截止2011年7月8日冻结股数为96,000,000股;

【注4】该股东截止2011年7月8日冻结股数为11,000,000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康得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康得新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康得新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同意相关股东本次解禁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0-035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7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7月5日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设立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的100%,项目具体事宜待完成相应程序后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批准。

董事会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授信业务。

董事会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1-036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设立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出资金额:2亿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上述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资方概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康得新光电基本情况

公司将按程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具体事项(以最后工商登记的为准)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玉

经营范围: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用于光电行业的高分子复合膜材料。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设立康得新光电主要是为了全面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成为国际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军企业。

2、存在的风险:光电行业的高分子复合膜材料属于精细化工行业,运行中涉及诸多环节,存在经营管理及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若项目顺利实施则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和盈利能力。

项目具体事宜待完成相应程序后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批准。

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的该全资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基 金
   第A007版:信息披露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产 经
   第B004版:中小板创业板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数 据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