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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104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光电气 股票代码:002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721号601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李永喜先生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8号1903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51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智光电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李永喜先生 金誉集团 指 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智光电气 指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金誉集团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721号601室 注册资本:1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4401012041158 法人代表:李永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国内商业、实业投资、物资供销及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项目投资咨询,商品信息咨询 地税登记证号码:440191731579351 国税登记证号码:440101731579351 主要股东姓名:郑晓军出资5,300万元,出资比例为53%;卢洁雯女士出资3,200万元,出资比例为32%;卢静文女士出资1,500万元,出资比例为15%。 联系电话:020-38773883 传真电话:020-38773071 (二)李永喜先生 李永喜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机专业学士,中山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李永喜先生现任智光电气董事长,金誉集团董事长、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金誉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超过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智光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金誉集团原持有智光电气55,621,594股,占总股本的31.31%,李永喜原持有智光电气3,600,000股,占总股本的2.03%。 2、智光电气已于2011年4月21日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司总股本177,648,2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金誉集团持有智光电气股份数量变为83,432,391,占总股本的31.31%,李永喜持有智光电气4,050,000股,占总股本的1.5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李永喜先生2011年1月12日与1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合计减持智光电气股票900,000股,占当时智光电气股份总数177,648,250股的0.51%。 2、金誉集团于2011年6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智光电气股票4,000,000股,成交价为每股8.21元,占股份总数的1.50%。 3、金誉集团于2011年7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智光电气股票4,000,000股,成交价为每股9.96元,占股份总数的1.50%。 4、金誉集团于2011年7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智光电气股票3,900,000股,成交价为每股9.78元,占股份总数的1.46%。 5、截止2011年7月14日,金誉集团和李永喜先生合计减持智光电气股份12,800,000股,占总股本的4.97%。金誉集团现持有智光电气71,532,391股,占智光电气总股份数的26.8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仍为智光电气的控股股东。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智光电气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智光电气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的智光电气股份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金誉集团的法人营业执照; 2、金誉集团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李永喜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021-321133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李永喜 2011年7月15日 附表:智光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5日 附表:智光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永喜 201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104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于2011年7月15日发布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誉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永喜先生自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7月1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占总股份比例的4.97%的详细情况。 2、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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