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14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7月15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楚建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楚建德先生因其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楚建德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楚建德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因此楚建德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承诺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近期增补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成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14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6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44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3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费用28,939,217.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1,410,782.50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0]141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及“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分别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陆变频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变频”)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陆洲”)作为实施主体;其他三个项目均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55)。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已分别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详情如下:
其中,《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6813508308097001)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01506600052512687)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3、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012100066192)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4、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0243111160010002)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5、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05458535708)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二、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公司及有关下属子公司、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均同意:公司及有关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部分资金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并在定期存款到期后将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其保荐代表人。如公司及有关下属子公司需提前支取定期存款中的资金必须经保荐机构同意后方可支取,并将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本协议中的定期存款不得质押。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