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股份 公告编号:2011-25 普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7月15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横店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文财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共计1008名,代表股份109,146,555股,占公司总股本42.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名,代表股份78,459,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6%;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5名,代表股份30,68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江华律师、魏小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关于2011年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与会股东中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55,886,675股。 同意37,53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17%; 反对18,349,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83 %;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同意90,941,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32%; 反对17,66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18%; 弃权5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 五、参会前十大股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华、魏小江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