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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T鑫安 公告编号:2011-024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7月18日 2.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中国河南出版产业园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4.召集人: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少宇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41,843,2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7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341,84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焦作鑫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341,84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简明律师事务所徐荣祥、苏子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简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文件完整备置于本公司证券部。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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