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7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1-030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福椿先生;

  3、召开时间:2011年7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公司董事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85,403,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26万股)的45.30%。公司董事、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钟山、蒋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85,403,760,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1-031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7月17日下午13:00时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福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7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6,75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经公司与授信银行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6,75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向授信银行申请不超过6,75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金额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以授信银行同意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和公司的大股东林福椿夫妇、林文昌夫妇、林文洪夫妇、林文智夫妇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福椿先生和总经理林文智先生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两位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意愿,对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成都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经公司于2008年2月17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成都市双流县地区投资建立创意设计产业孵化园(主要从事物流、商贸、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科研、家用品、酒店用品、办公用品销售中心、分销配送等),投资项目规模为:项目净用地163亩(以最终实际测量为准),建设周期2年,总投资5.2亿元人民币,并就该项目所需土地事宜与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政府进行洽谈及签署《投资协议书》。公司就上述项目的实施已在成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明发商务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明发”),并经公司于2010年2月7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持有成都明发100%的股权,成都明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3,300万元,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经营范围为:日用及工艺美术陶瓷制品、竹、藤、棕、草工艺美术品、纸制品、家用塑料制品、玻璃制品、不锈钢制品的销售;陶瓷制品原辅材料的销售;仓储;对外贸易;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工业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研究开发;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针纺织品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在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各级政府的主要精力都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公司和双流县人民政府都实质推迟了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随之而来的全球性金融风暴更使公司在资金方面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经对该项目的经营、运作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后,公司认为成都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的后续投资建设及经营将拖累公司整体的资金运作,使公司遭受更大的资金风险。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成都项目投资资金为43,487,206.52元(其中,土地出让金42,543,800.00元,在建工程943,406.52元)。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安全,充实公司的现金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成都项目的投资、建设。具体方案为:公司拟通过转让所持有的成都明发全部股权的方式终止该项目,并收回公司在成都项目上的前期投入,股权转让价款不得低于公司前期投资的总金额,自公司收到成都明发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彻底终止成都投资项目。

  公司将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原则,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积极寻找意向收购方,尽快转让成都明发的全部股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上述项目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意向收购方协商、签订、执行与成都明发股权转让事宜有关的协议、决议等一切法律性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沈阳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在东北的产业布局,经公司于2008年2月17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沈阳蒲河新城(沈北开发大道南侧、鸭绿江西侧)征地约232亩用于设立公司东北家用品分销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内容是创意传媒产业大厦、家用品分销行政办公大楼、东北运营总部、包装、印刷车间、产品展示销售中心、仓储车间、物流中心、员工宿舍及其他附属用房,项目总投资10.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建设时限为2-3年,并就该项目所需土地事宜与沈阳市蒲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

  上述协议签订后,沈阳市蒲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基于当地发展规划考虑,用其他位置的地块将公司原计划购置的地块予以置换。公司认为上述地块的置换导致该投资项目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同时随之而来的全球性金融风暴更使公司在资金方面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经对该项目的经营、运作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后,公司认为沈阳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拖累公司整体的资金运作,使公司遭受更大的资金风险。

  在沈阳市蒲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将公司原计划购置的地块予以置换后,公司已暂停了继续对该投资项目的后续投资(公司对沈阳项目的投资只预付土地定金459.36万元),且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收回了前期已预付的土地定金。鉴于目前公司在资金方面仍存在较大压力,且沈阳投资项目仍存在众多不确定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彻底终止沈阳项目的投资,同意公司与沈阳市蒲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就投资协议的终止及后续事宜签订终止协议,终止沈阳投资项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1-032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8月7日上午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8月7日上午9时

  2、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4日

  3、会议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终止成都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沈阳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登记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2500

  联 系 人:陈昌文 黄华伦

  联系电话:(021)69765909;(0595)23550777

  联系传真:(0595)23551999;(0595)2725199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激情大运引燃深圳时刻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人 物
   第B003版:综 合
   第B004版:中小板创业板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