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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二季度报告 2011-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07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04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10%-8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3%;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10%-8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本报告期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注: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以获取高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前)利率2倍的回报为目标,投资风格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均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二季度,上证指数震荡下跌,期间跌幅不小,直至季末才出现反弹。二季度周期性行业和个股下跌幅度较大,大盘蓝筹股以及下游板块相对抗跌。基于对今年经济走势以及政策预期的判断,本基金主要资产仍然配置在受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影响较小的下游消费板块,经过一季度的深幅调整之后,该板块本季度表现相对较好。本基金二季度仓位和持仓品种变化不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二季度净值增长率为-2.94%,在同类可比的基金中排名相对较好,但由于一季度下跌幅度较大,尚难以对基金的业绩形成实质性提升,我们对持有人深表歉意。从目前的情况看,外围主要经济体也开始面临通胀和复苏乏力的风险。而国内通胀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稳定物价是政府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放松紧缩政策可能为时过早。因此,在目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我们仍然坚守稳定成长的下游板块,在经历近半来的深度调整之后,中长期投资价值凸显,下半年必将逐渐被市场所认同。我们将逐步调整和优化组合,争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竭力改善基金的投资绩效。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事实,并对相关高管人员处以警告和罚款。 本基金管理小组分析认为,五粮液是一家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优质公司,该处罚不影响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而且公司估值水平相对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五粮液进行了投资。 哈尔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及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制剂厂于2011年6月17日分别收到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市环保部门依法拟对上述企业违反环保法规的事项给与行政处罚。 本基金管理小组分析认为,哈药股份是一家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优质公司,该处罚虽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短期业绩,但是公司已经积极做出应对,改善环保状况。公司仍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而且公司估值水平相对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哈药股份进行了投资。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所持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7.1.1 本基金设立批准的相关文件 7.1.2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1.3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1.4 法律意见书 7.1.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营业执照 7.1.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 营业执照 7.1.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7.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公司网址:http://www.ccfund.com.cn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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