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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38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7月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1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江安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安高金")与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署的《土地收购补偿协议书》; 公司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安高金和射洪高金停产的议案》(详见2009年8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除土地以外的其他资产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2009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截止2011年6月30日,江安高金土地资产及其建筑物价值为58.91万元。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江安高金决定将其位于江安镇花湾规划区、石巷子71号和天堂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储,并依法公开处置。 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成立于2003年8月,隶属于江安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全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等事务性工作。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指江安高金,下同)将位于江安镇棉花湾规划区、江安镇石巷子71号和江安镇天堂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9112平方米(证书号:江国用(2005)字第0552号、江国用(2005)字第0551号和江国用(2005)字第0648号)按照现状土地交付给甲方(指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下同),并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自愿交给甲方,甲方依法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具备条件后依法公开处置。 2、乙方在交付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之前,负责处理完善宗地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债权债务关系,并确保能够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交付现状土地。在该宗地成功出让后,从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甲方交付已处理完清宗地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现状土地,逾期未交付土地按照出让成交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公开处置该宗地,乙方可以参加竞买。在甲方成功出让该宗地后,将该宗地(面积9112平方米)出让总价款(涉及"带方案"出让的,按照不扣除"带方案"费用的出让金总额计算)的70%用于补偿乙方拆迁安置费用。支付时间为土地交付受让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应该支付乙方总价款的60%,在受让方进行实质性建设时,若没有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阻碍施工现象,则拨付剩余的40%。 根据当地已成交土地拍卖平均价格160万元/亩测算,预计该事项将会影响公司净利润增加1,104万元,根据协议约定,预计影响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增长662.4万元。具体金额最终将以实际拍卖价格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 1、因当地已存在土地拍卖流拍的先例,故本次土地竞拍同样存在流拍的风险。 2、因本次土地竞拍的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故其收益具体实现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39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子公司江安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与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署的《土地收购补偿协议书》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怀彦 韩斌 联系电话:0825-2651999 传真:0825-2651999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2900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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