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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1—0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1-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66,148,8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07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对价股份。 结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定向回购并依法注销漳州市财政局、漳浦鑫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建业公司、漳州市建筑劳务纸箱厂等股东所持限售股份44,453,591股。根据定向回购方案,回购股份价格最终确定为2.57元/股,并以公司对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漳浦鑫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冲抵应支付的回购价款。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07月06日经公司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6年07月14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1年07月21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66,148,8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至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2.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4.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权分置改革时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均已转为上市流通股,本保荐机构对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工作全部完成。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如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 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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