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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1-051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张桂先先生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委托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由于工作安排与会议时间冲突,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研究决定,推选董事张桂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499,088,564股,占公司总股本80,355万股的62.11%;董事张桂先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9,088,56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9,088,56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航三鑫现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董事签署的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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