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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1-临027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7月19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建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有关材料亦一并发送给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提名李显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5000元(含税)/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公司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津贴一直为每月3000元(含税)。结合公司不断发展的状况、当地薪酬水平以及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决定适当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至每月5000元(含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决定于2011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2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显君,男,44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9年7月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动机分厂参加工作;1990年11月任吉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总经理秘书;1992年3月任吉林省饲料总公司企划部总经理;1998年9月任吉林大学商学院讲师;2000年1月任北京中企工易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兼任中国企业联合会咨询委员会主任,2000年6月兼任中国企业联合会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2年5月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参加博士后学习;2004年7月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中心主任、学科主任;2010年1月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2011年2月起至今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中心主任、学科主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一汽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显君 (姓名),作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李显君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显君 (签署) 日 期:2011年7月20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1-临028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显君先生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20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1-临02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交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1年8月5日(周五)上午9:00时。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8月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为天津市西青区京福公路578号 公司11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选举李显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5000元(含税)/月。 2、提案的具体内容 (1)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告网上查询请登陆www.cninfo.com.cn巨潮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到公司经营企划部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到公司经营企划部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2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经营企划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斜乡李楼南 (2)联系人:孟君奎 张 爽 (3)联系电话:022-87915000转3074 (4)传真:022-87915111 (5)邮编:300380 (6)电子邮箱:xiali@mail.zlnet.com.cn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委托人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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