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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2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7月18日上午10时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7月6日以邮件、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7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2名;公司3名监事、3名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的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会议以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首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首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7月20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林维声、段继贤、王丰登属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八、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若在行权前芭田股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八、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若在行权前芭田股份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7月20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7月20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1年7月20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2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1年8月4日(星期四)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四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3)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提案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提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1年7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518057)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 张重程 熊小菊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O一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3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01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0年10月14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准。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633万份,行权价格为8.65元。详见201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10-41。 二、本次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 2011年3月15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权益派发预案》,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0,45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3股,同时,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 (含税)。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1年7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 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派送股票红利 Q=Q0×(1+n)=1633万份×(1+0.3)=2122.9万份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 (1)派息 P=P0-V=8.65元-0.05元=8.60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送股票红利 P=P0÷(1+n)=8.60元÷(1+0.3)=6.62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2134.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2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发表专项法律意见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目前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调整程序、调整方法和结果符合据《管理办法》、《备忘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3、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3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7月18日14:00时在公司本部科技园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7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首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3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首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9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16元。截止2007年9月1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43,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5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230,781,000.00元。 截止2007年9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2007)验字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生态型复肥规模化生产项目(60万吨)复合肥项目”、“徐州芭田(30万吨)复合肥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已投入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金额(不含利息)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主要原因为:(1)严格控制建安工程的支出,合理降低工程成本。(2)通过不断优化和论证项目方案,减少软硬件投资,从而节约了募集资金。 截止201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129,867.04元,其中:募投项目“生态型复肥规模化生产项目(60万吨)复合肥项目”、“徐州芭田(30万吨)复合肥项目”节余资金6,533,676.2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596,190.83元。 三、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 2011 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生态型复肥规模化生产项目(60万吨)复合肥项目”、“徐州芭田(30万吨)复合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8,129,867.04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四、关于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情况及承诺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且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8,129,867.04元用于永久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能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认为既符合公司利益,也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首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生态型复肥规模化生产项目(60万吨)复合肥项目”和“徐州芭田(30万吨)复合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129,867.04元(截止 2011年6月末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1、芭田股份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中信建投同意芭田股份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芭田股份将首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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