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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1-26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在张家港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学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含1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两年,自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原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周为银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审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牟栋梁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牟栋梁先生,生于一九七九年九月,大学专科,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2年4月至2004年1月任长春市净月包装有限公司会计、总账会计、2004年2月至2008年3月任南京中脉集团内蒙古分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任内蒙古伊利集团审计专员、审计主管、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任赵龙集团审计部经理;2011年3月进入本公司审计部工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1年8月5日9:30在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及相关事项见《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1-27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8月5日(星期五)9:30在张家港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5日9:3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日 3、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 凡2011年8月1日15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正常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镇中路018号,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满元、丁光辉 电话:0512-58598699 传真:0512-58598552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镇中路018号 邮政编码:215618 五、备查文件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委托人进行投票。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11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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