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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二季度报告 2011-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本期指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9日至2011年6月30日) ■ 注1:按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2010年12月9日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注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9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注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平交易管理,防范和杜绝不规范交易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公司通过制定《中海基金研究报告质量考评制度》,树立了研究导向的投资文化,强调投资应以研究作为依据,不断建立完善系统、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流程,并认真地推行实施。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制定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制度》,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下达,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规定多基金指令处理原则是: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通过公司已有交易软件进行控制,不同基金同向买卖同一证券完全通过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同时禁止多基金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场外交易,通过《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新股询价网下申购流程》以及《中海基金旗下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本报告期,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得到公平对待,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A股市场的情绪经历了从过度乐观向过度悲观的转变。从风格上来看,大盘股指数表现强于中小盘指数。与财政政策相关的保障房建设、水利投资和军工等都有比较好的表现。6月下旬,市场在有关通胀基本控制的判断影响下开始快速反弹。从6月份的市场风格来看,我们看到中小盘指数的走势正在逐渐走强,未来孕育着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 0.857元(累计净值 0.85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7.7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4.6个百分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外,其他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27日发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基金投资五粮液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对五粮液受调查及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跟踪研究,认为该事件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5.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募集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 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789788或400-888-9788 公司网址:http://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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