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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二季度报告 2011-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 ■ 2、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3月19日至2011年6月30日) 1.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 ■ 2.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 ■ 注:1.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 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等信用品种不低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总额的50%,且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债券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 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交易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将调整时限从10个交易日延长到3个月。法律法规如有变更,从其变更。 2.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6%;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6%。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二季度国内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季初国内债券市场在宽裕资金面支撑下延续了多头行情。即使在央行上调基准存贷款利率、上调央票发行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多重利空冲击下,收益率水平仍震荡向下。但自5月起,在央行进一步提高资金回笼力度的压力下,国债和金融债的短端收益率开始明显上行,但中长端利率仍基本平稳。到6月份,央行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给资金面构成很大压力,加上传统上6月末银行体系的资金面都出现季节性紧张,物价水平也创出年内新高,利率产品和信用产品都出现了大幅调整。总体来看,短端收益率比长端收益率调整幅度更大,收益率曲线呈现典型的平坦化特征。 从影响债市的基本面因素看,本季度宏观数据显示实体经济的增速已逐步放缓,但通胀水平在新涨价因素的轮番带动下持续走高。经济增速下行与通胀水平上行交织的“滞涨”特征,在本季度更趋明显。为控制通胀预期,央行本季度被迫上调了1次基准存贷款利率,连续3个月均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货币信贷增速在央行的严厉调控下大幅下降,并对债市的资金面构成沉重的打击。管理层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政策导向,也显著增加了债市的供应。今年二季度国内债券基金延续了一季度的艰难投资环境,债券基金以往通过缩短组合久期、投资高票息信用债抵御利率风险的传统避险策略,效果难以令人满意。新股的快速发行,进一步挤压了以往一级市场上的高估值泡沫,盲目的新股申购将让债券基金承担较大风险。最后,债券基金以往超额收益来源之一的可转债市场,也跟随权益市场大幅调整而对债基的惨淡表现雪上加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灵活调整债券仓位,但保持偏短久期,配置品种以中短期央行票据和5年内信用债为主,严格控制新股申购和可转债投资比例,较好回避了本季度债券市场和权益类市场的调整行情。此外,考虑到央行本轮加息周期已经过半,本基金在季末适当回补了债券仓位并提升组合久期,实现较好投资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8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2%,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2%;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8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2%。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高企的通胀环境提升了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债券市场收益率尤其是信用债收益率水平的一再上升,给债券基金重新创造了良好的配置机会。货币政策近期虽继续从紧但已面临过度调控的担忧和压力,预计下半年国内通胀形势和央行货币政策都将明晰化,债券市场可望摆脱目前的震荡局面,走出阶段性的上涨行情。此外,持续的股票市场调整也修正了去年以来A股尤其是新股普遍的高估值状况,这都给增强回报债券基金创造更好投资收益提供了机会。 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下一阶段的操作将采取谨慎稳妥的投资策略,灵活调整组合久期,努力把握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高信用等级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等高收益信用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券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阶段性机会,力争以理想的投资业绩回报基金持有人。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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