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证券代码:000159 编号:2011-5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ENRC公司”终止合作意向的公告 2011-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合同签署情况 2008年12月和2010年4月,公司曾与IMR公司、欧亚自然资源公司哈萨克斯坦管理公司(以下简称"ENRC公司") 签署了合作合同意向书和合作备忘录,拟在新疆设立一家合资企业,其中本公司将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ENRC公司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拟设立的公司主要从事矿业投资,开发利用新疆煤炭资源等业务。上述合同仅为合作意向,待确定投资项目后,再签署正式合资合作协议,合作意向有效期至2011年1月1日。(内容详见2008年12月23日、2010年4月21日公告)。 二、合作对方介绍 ENRC公司中文名称"欧亚自然资源公司哈萨克斯坦管理公司"( 现更名为"哈萨克斯坦欧亚自然资源公司"), 其注册地址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斯塔纳市,是一家从事采矿、冶金、电力的跨国公司,为哈萨克斯坦最大的铁矿、煤炭及铬铁生产商。 IMR公司,中文名称"国际矿产资源公司",为ENRC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荷兰阿姆斯特丹1071GV,Willemsparkweg 95,主要经营范围是矿产资源投资。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合资意向终止情况 自合作意向书签署后,双方积极开展煤炭资源筛选,并组织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等工作。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虽然双方合作意向书已到期,但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争取在项目上有所突破,虽然经双方多次努力,但因政策原因,未能实现合资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2011年7月19日,签署了终止合作备忘录,终止双方合资合作事宜,但双方的贸易合作仍将继续进行。 四、终止合资意向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终止合资意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承担费用问题,双方的贸易业务仍在正常进行中。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21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