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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弋江北路花塘村) 2011-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600万股,本次拟发行A 股不超过2,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800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周夏耘、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家族成员周晖、周丽、杨爱珍、汪子田、王玲、何嘉珂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安徽亚夏控股股东周夏耘及其家族成员周哈雷、王维、周晖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安徽亚夏股权。 (3)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4)作为持股董事、监事、高管(包括直接持股的周夏耘、周晖、肖美荣、徐晓华、汪杰宁,通过股东世纪方舟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杨庆梅)承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离职满半年后12个月内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2、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发行人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1)行业政策和授权经营的风险 根据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经销商必须获得汽车供应商的授权,才能开展汽车销售活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与汽车供应商的授权经营合同,使用汽车供应商提供的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维护汽车供应商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提高所经营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服务水平”、“汽车品牌经销商必须在经营场所的突出位置设置汽车供应商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授权品牌汽车的经营”、“除非经授权汽车供应商许可,汽车品牌经销商只能将授权品牌汽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在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保证汽车品牌销售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对汽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活动设置了一定限制。 根据上述政策,作为汽车生产厂家的直接销售终端,主体是厂家,如果发行人出现某些特定情形时,如发行人在投资规模或经营规模、人员配备、设备配备、技术服务要求、产品销量、服务质量方面不能满足汽车供应商确认的专门标准的,汽车供应商有权暂停开展部分业务直至终止授权经营合同,取消发行人的汽车品牌授权经营资格。因此汽车销售政策中规定厂家有一定的话语权,如果不能处理好与上游厂家之间的合作关系,导致不能按期获得授权经营的许可合同,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无权经营风险。 同时,鉴于上述政策的实施已经形成的汽车行业上下游并不对等的行业地位格局,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降低上述格局对行业发展形成负面影响的对策,以促进下游销售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关政策的出台也将会对发行人的发展形成较大的影响。 (2)市场风险 我国汽车行业在经历了2002年和2003年的高速增长后,2004年进入调整期,增速大幅下降,竞争日益激烈,2005年末,随着我国汽车市场逐渐回归理性增长轨道,国内汽车销量又出现快速增长,汽车销售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也迅速增加。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我国汽车销售总量分别约为576万辆、721万辆和879万辆。由于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汽车行业的消费延缓了快速增长的步伐,汽车销售总量约为938万辆,但随着《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相关汽车产业政策的实施以及全球经济的回暖,2009年、2010年国内汽车的消费又重新进入快速成长时期,全年销量分别达1,364万辆和1,806万辆,居全球首位。 目前,在公司从事的各项乘用车销售服务业务中,整车销售业务形成的收入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0%左右,整车销售业务的毛利约占公司毛利总额的50%左右。因此,整车销售业务的发展情况对公司将形成较大的影响。鉴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消费者购买能力增加、城市和郊区人口增多及城市化改造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等多种因素,预计未来几年国内对汽车尤其是乘用车的需求将持续增长。然而,国内的汽车消费需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政府推行的宏观调控政策变化、汽车工业景气度出现波动、油价与商品价格波动以及全球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等。如果这些不利情况出现,都将对乘用车的消费需求形成影响,进而可能造成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形成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经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987.54万元,折为亚夏股份股本6,000万股。2006年11月30日,公司在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402012104768(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本公司设立时,华普所对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华普验字【2006】077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股本真实到位。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为安徽亚夏及周夏耘等40名自然人股东。上述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其在审计基准日(2006年10月31日)持有的芜湖亚夏的权益。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6,6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800万股,均为流通股。 实际控制人周夏耘、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家族成员周晖、周丽、杨爱珍、汪子田、王玲、何嘉珂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安徽亚夏控股股东周夏耘及其家族成员周哈雷、王维、周晖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安徽亚夏股权。 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作为持股董事、监事、高管(包括直接持股的周夏耘、周晖、肖美荣、徐晓华、汪杰宁,通过股东世纪方舟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杨庆梅)承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离职满半年后12个月内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二)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 1、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安徽亚夏及周夏耘等40名自然人股东。其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亚夏股份现有股东中与实际控制人周夏耘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情况如下: ■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发行人是一家专门从事品牌乘用车销售及综合服务的专业企业。业务包括乘用车整车销售和后市场服务两大领域,涵盖乘用车销售、汽车驾训、乘用车维修、汽车用品、保险经纪、轿车二手车经销、经纪、会员增值服务,各项业务形成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共同构成了乘用车销售及综合服务一体化的业务模式和完整的产业链条。 发行人于1999年8月成立,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流通服务行业的相关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主要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整车采购原则一般按年度制定采购规划,乘用车的采购和付款严格执行计划第一,以销定进的原则;公司每年会根据汽车生产厂家下达的采购任务,结合各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以及预计上牌量制定销售预算,根据销售预算、库存预算等因素制定采购预算。具体采购的测算依据如下(以单一品牌为例): 预计销量=某品牌上期上牌量*预算增长率*目标市场占有率 预计销售额=预计销量*台均售价 预算采购量=预计销量+目标库存量-上期库存量 预算采购金额=预算采购量*采购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乘用车采购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根据上述采购计划制定资金计划,通过资金付款流程严格控制采购,严格采购管控,确保合理库存,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及周转天数情况如下: ■ 从上表看,公司存货周转率和周转天数处于较高的水平,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表明公司在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较好地控制了存货水平,公司的采购政策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配件、装潢件、精品严格按照库存限额标准结合前期月均销售额制定采购计划,此外,对配件、精品、养护品的临时采购还进行严格控制,临时采购仅限于对急需件以及冷门件的采购,严格杜绝冷门件、急需件的库存情形出现,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的采购流程如下: ■ 2、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厂家授权的品牌经销店4S店行业主流模式。整车销售业务和配件、维修业务目前都集中于各品牌轿车4S店。在此基础上,形成4S店集群销售模式为主,少量汽车维修专门店补充的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品牌轿车销售的4S店分布采用集群销售的模式,即在各区域集中布点品牌4S店进行销售。目前公司在芜湖弋江路附近有11家品牌4S专卖店、在宣城市经济开发区内有7家品牌4S专卖店(1家在建),在合肥高新开发区附近有5家4S专卖店,巢湖有5家4S专卖店(1家在建),黄山有3家4S专卖店,广德有1家4S专卖店,滁州1家汽车4S店(在建)。公司通过4S店集群的销售模式,有利于便利和扩大消费者的购买,同时4S店的集群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规划和调配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通过规模效应降低管理成本。 此外,公司还以现有4S店为平台,以现有客户为基础,积极开展二手车业务。 3、汽车用品、装饰美容业务经营模式 在汽车用品、装饰美容等方面,公司与美国3M、威力狮等国际著名品牌合作,围绕现有的4S店客户需求,统一进行物流配送、销售咨询、施工服务等,完善公司的综合服务产业链。 4、保险经纪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围绕新车销售及保有客户需求,以4S店为平台,为客户提供代办保险服务。包括机动车辆交通强制险、商业保险及非机动车辆保险等各类保险服务,以此为基础,完善服务品种,拓展向被保险人提供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防灾防损咨询服务等,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驾训业务的经营模式 驾训业务的经营模式是以提供驾训服务为经营内容,以收取培训费用为盈利来源的服务性行业模式。培训费用的制定一般根据地方公路运输管理局的指导价格拟定,驾训业务的成本主要包括:教师的费用(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制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 (三)主要生产设备 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举升机、四轮定位仪、烤漆房、校正仪、各种运输工具等。 (四)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在安徽境内从事品牌轿车销售业务的企业。目前在安徽省内从事品牌轿车销售业务的4S店共计约300家左右,分属于40家左右汽车销售企业。规模较大的主要包括安徽风之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汽贸有限公司、蚌埠润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它们均为安徽省内拥有较多品牌轿车4S专营店,规模相对较大的公司。此外,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业务将逐步向华东、华中地区拓展,并向全国布局。还将面临国内其他规模更大、实力更强的大型汽车经销集团的竞争。公司面临的国内及省内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在汽车服务行业领域已经建立了独特的从驾驶培训至汽车消费,再至汽车修理、汽车装潢、汽车保险、会员增值服务的一条龙循环经营模式,各项业务形成了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公司已投入运营的包括一汽奥迪、通用别克、一汽丰田、广汽本田,东风本田、东风日产、北京现代等在内的品牌轿车销售4S店30家,在芜湖和宁国已建成有两家驾训学校,投资设立了针对汽车消费客户服务的保险经纪公司。 从乘用车(狭义)销售数量、销售规模及乘用车后市场收入规模等竞争力指标来看,发行人2009年、2010年在安徽省区域市场全部乘用车销售服务企业的综合排名第1位。 在2007年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和企业联合会进行的“安徽省企业百强排名”中,发行人位居第66名,2008年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和企业联合会进行的“安徽省民营企业200强”评比中,发行人位居第22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包括房产、建筑物等)账面价值为1,649.79万元。1、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主要机器设备、运输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已取得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产证的房产共有28处,建筑面积85,211.12平方米,详细情况如下: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黄山亚晖、黄山亚骐、黄山亚翔三处房产的房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拥有26宗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302,869.47平方米。 ■ 2、商标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亚夏”商标情况如下: ■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安徽亚夏持有发行人2,036.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86%,为公司控股股东。周夏耘先生持有公司16.36%的股份,通过安徽亚夏间接控制本公司30.8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夏耘先生除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外,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与本公司相同业务的其他企业,也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011年1月前安徽亚夏主要从事卡车经销、专用汽车生产和对外投资业务。2011年1月安徽亚夏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方式将涉及卡车经销业务的子公司实施了对外转让。2011年1月28日安徽亚夏已与无关联第三方签订了相关转让协议,并变更了自身的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咨询服务(不含汽车),机电、建材、百货销售,酒、卷烟(雪茄烟)零售,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安徽亚夏从事的卡车经销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乘用车销售服务业务之间的区别情况如下: ■ 2、安徽地区卡车经销的总体情况、安徽亚夏的卡车经销业务情况 (1)国内卡车总体销量增长良好,安徽地区占比很小且2010年有所下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我国2007年至2009年的卡车消费量分别为214.46万辆、228.43万辆和295.95万辆。近年来卡车总体消费量的增长主要与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4万亿的投资、国内货物周转量的增加以及农业补贴的政策有关。虽然国内卡车消费量总体趋势良好,但安徽地区的卡车业务占比很小,并且在2010年呈下降趋势。 2007年至2010年1-10月全国和安徽省卡车销售统计表 单位:万辆 ■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安徽统计年鉴、安徽省车辆管理所,2010年1-10月的增长率为与2009年全年比较数据) 由上表可以看出,全国的卡车销售量在报告期保持较快速度增长,但安徽省卡车销量占比很小且增长不稳定,这主要缘于安徽省既不处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不是能源大省,在地理位置上并不是物流集散中心。 (2)国内卡车销售以轻卡和重卡为主,中型卡车占比较小且发展速度较慢 随着现代物流业在中国不断普及和壮大,重型卡车和轻型卡车的销售份额越来越大,中型卡车的市场份额不断萎缩。这是因为相比重卡和轻卡,中型卡车自重大运货量小,经济性较差。中型卡车占卡车产量总量比率从2005年的13.08%降到2009年9.11%。 2005-2009年中国卡车产量统计表(单位:万辆) ■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商用汽车》杂志2010年第2期) (3)安徽亚夏的卡车业务情况 ①代理品牌情况 ■ ②安徽亚夏的卡车销售类型、区域、数量及占比情况 安徽亚夏的卡车销售主要代理品牌为中型卡车为主、重型卡车为辅(轻卡仅有一家),安徽亚夏的卡车销售区域集中于安徽省东南部及安庆地区,皖南地区是丘陵地区,崎岖山路居多,并不适合重型卡车运输,安徽亚夏销售客户多为当地个体户购车后挂靠在传统小型运输公司开展运输经营,其竞争力较弱,盈利能力较差,客户源一直缺乏增长。 近年来安徽亚夏的卡车销售数量及占比情况为(单位:万辆): ■ 【注】鉴于2010年全年的安徽地区和全国卡车销售数量的统计数据尚无,因此以1-10月份作为同比口径。 (4)安徽地区的卡车业务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建设“四横四纵”高速铁路规划的逐步实施,原有铁路客运功能逐渐向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转移。目前安徽境内已开通沪蓉高铁合肥-六安段,正在建设京福高铁安徽段、合蚌(合肥-蚌埠)城际客运专线、宁安(南京-安庆)客运专线,预计到2012年中国高铁的运营里程达1.3万公里,高铁及城际客运专线的开通,使原有铁路线路转向专业从事货运业务,铁路的货运运输能力得到极大释放。 同时,国际原油价格的长期看涨进一步增加了卡车货运的运输成本,由于铁路运输相比公路运输具有单位吨运输耗能小、无尾气排放污染、运力大等优势,铁路货运逐渐替代公路货运的趋势明显,对公路货运会产生较大的冲击。此外,安徽省属于丘陵地带,山路较多而大型的物流公司、运输公司较少,因此未来卡车业务的销售形势并不明朗。 3、安徽亚夏对卡车业务实施挂牌转让的原因和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1)转让卡车业务的原因 鉴于上述安徽亚夏自身的卡车代理品牌逐步减少、经销的卡车种类以中型卡车为主、卡车销量呈下降趋势、卡车销售占安徽省和全国范围的比例很低,并且考虑到安徽省未来卡车销售业务的前景并不明朗,因此,安徽亚夏认为自身的卡车业务在市场的竞争力较弱,自身的未来发展前景看淡。 为了进一步确保亚夏汽车在安徽亚夏未来的核心发展地位,专心做大做强品牌轿车的销售服务业务,2010年12月26日,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和实际控制人周夏耘经慎重研究和决策后,决定作出以下承诺,以有利于亚夏汽车的未来发展。 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亚夏”)作为持有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亚夏”)30.86%股份的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安徽亚夏在2011年1月31日前将自身经营的卡车业务转移到相关专业经营卡车经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中,安徽亚夏不再直接经营卡车经销业务;(2)安徽亚夏在完成上述卡车业务整合后,承诺在2011年6月30日前向独立非关联的第三方全部转让从事卡车经销业务的子公司的股权。若在2011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股权转让,安徽亚夏承诺将停止从事卡车经销业务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清产核资,解散从事卡车经销业务的子公司;(3)安徽亚夏承诺芜湖亚夏为安徽亚夏唯一的上市融资平台,目前及未来均不运作安徽亚夏及下属其他控股子公司上市,不运作除芜湖亚夏以外的任何关联公司上市融资;(4)安徽亚夏承诺,芜湖亚夏上市后,不以芜湖亚夏为主体,通过定向增发、收购股权、购买资产等方式,将安徽亚夏及其他关联公司的股权或资产纳入上市主体;(5)安徽亚夏愿意承担因违反本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周夏耘作为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亚夏”)及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亚夏”)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安徽亚夏在2011年1月31日前将自身经营的卡车业务转移到相关专业经营卡车经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中,安徽亚夏不再直接经营卡车经销业务;(2)安徽亚夏在完成上述卡车业务整合后,承诺在2011年6月30日前向独立非关联的第三方全部转让从事卡车经销业务的子公司的股权。若在2011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股权转让,安徽亚夏承诺将停止从事卡车经销业务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清产核资,解散从事卡车经销业务的子公司;(3)安徽亚夏承诺芜湖亚夏为安徽亚夏唯一的上市融资平台,目前及未来均不运作安徽亚夏及下属其他控股子公司上市,不运作除芜湖亚夏以外的任何关联公司上市融资;(4)安徽亚夏承诺,芜湖亚夏上市后,不以芜湖亚夏为主体,通过定向增发、收购股权、购买资产等方式,将安徽亚夏及其他关联公司的股权或资产纳入上市主体;(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本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安徽亚夏对下属卡车业务实施整合并转让所履行的程序 自2010年12月安徽亚夏及实际控制做出上述转让卡车业务子公司的承诺后,安徽亚夏已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主要由安徽省七市政府出资设立)进行沟通产权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其产权交易营销网络覆盖的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受让对象。 2011年1月12日,安徽亚夏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亚夏卡车业务整合转让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1)同意安徽亚夏母公司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经营的卡车及其配件业务转移至两个全资子公司宁国亚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国亚夏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2)同意安徽亚夏将涉及卡车业务的七个子公司(宁国亚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国亚夏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山市亚夏贸易有限公司、芜湖亚夏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芜湖亚夏格尔发商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庆亚夏格尔发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庆市亚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施业务剥离,以对外进行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七个子公司的产权。若挂牌转让不成功,最迟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停止上述七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清产核资并解散,最终实现安徽亚夏卡车业务停止运营;(3)同意安徽亚夏变更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咨询服务(不含汽车),机电、建材、百货销售,酒、卷烟(雪茄烟)零售,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服务。 2011年1月12日至15日间安徽亚夏母公司已将卡车存货资产转移至宁国亚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宁国亚夏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8日,宣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安徽亚夏经营范围变更,安徽亚夏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咨询服务(不含汽车),机电、建材、百货销售,酒、卷烟(雪茄烟)零售,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服务” 2011年1月20日在完成与上述拟转让卡车业务子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后,安徽亚夏已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产权挂牌委托协议》,对上述七家涉及卡车业务的子公司产权进行挂牌转让。 2011年1月20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披露了上述相关产权转让信息,并公开征集受让人。2011年1月21日,产权交易所在《市场星报》刊登了《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股权包转让公告》。 200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7日间,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征集,并经安徽亚夏认可后,确定了受让方为无锡市康柏特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1月28日,安徽亚夏与无锡市康柏特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安徽亚夏转让宁国亚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国亚夏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山市亚夏贸易有限公司、芜湖亚夏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芜湖亚夏格尔发商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庆亚夏格尔发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庆市亚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100%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无锡市康柏特投资有限公司应支付对价3,175万元。 2011年1月28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产权成交鉴证书》,确认安徽亚夏与无锡市康柏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上述七家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 2011年2月17日至23日,无锡市康柏特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全额转让对价3,175万元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11年2月22日至24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转让对价支付给安徽亚夏。2011年2月22日-24日,安徽亚夏已协助无锡市康柏特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七家卡车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商标使用情况 1、发行人目前使用的商标情况 亚夏股份目前拥有8份注册商标,均系从安徽亚夏无偿受让取得,发行人已于2010年8月6日取得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11份《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其中的三份商标于2011年2月底前失效)。 发行人目前拥有的“亚夏”商标情况如下: ■ 发行人2011年2月底前失效的“亚夏”商标情况如下: ■ 2、安徽亚夏目前使用“亚夏”注册商标的情况 安徽亚夏目前拥有54份注册商标,由安徽亚夏自行申请注册并均已取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安徽亚夏目前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 (下转D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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