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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0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1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1-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以下简称“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3,636.36万股,发行股票价格为16.50元/股,将于2011年7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7月 2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1年7月25日(上市首日)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告书中下列词语表示如下含义: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证券类型: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636.36万股。 (三)证券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16.50元/股,系根据全部有效申购报价单的簿记建档情况,结合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需求情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后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2010年7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90%(15.94元/股)的比率为103.51%,与发行询价日(2011年7月5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均价(17.39元/股)的比率为94.88%。 (五)募集资金总量及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999.94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1,700.02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9.92万元人民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53号《验资报告》。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等情况
备注:结合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需求情况,发行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0元/股,在此价格上的有效申购量为3,930万股,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顺序优先选取,最后拟定发行数量为3,636.36万股,对应的实际募集资金为59,999.94万元。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绍兴越商十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绍兴县安昌镇安华公路东侧1幢101室 办公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中兴北路666号中金国际A幢25F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越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北京富洲金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成府路28号C座1006室 办公地点:北京海淀区成府路28号C座10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宏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3、天津硅谷天堂鹏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5号楼113号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寰太大厦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余葆红)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资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上海凯思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554室 办公地点: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1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南松)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评许可证经营) 5、丁敏芳 (1)国籍:中国 (2)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黄巷镇红五月村孙巷97号 6、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注册地址: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办公地点: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出口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的各种系列电缆、光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通信器材、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 7、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注册资本:64110万元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法定代表人:罗乾宜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8、博弘数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1307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97弄海怡别墅1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弘数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宏)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9、绍兴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绍兴县杨汛桥镇高家村 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裕隆集团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福睿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高郎根)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的结论意见为: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及申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以及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及《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法律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深交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张晋阳、朱项平 项目协办人:蒋继鹏 项目组成员:毛剑敏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5644000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付洋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内南小楼 电话:010-85262828 传真:010-85262826 经办律师:连莲、赵彦 (三)验资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姜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魏永祯、王昊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1楼东区2008室 电话:(010)85866876、85866870 传真:(010)85866877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的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6月24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及股份性质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的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7月15日, 公司办理完成非公开增发股份股权登记后的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及股份性质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显著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因此而大幅度下降。如果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测算依据,本次发行将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由69,191.58万元增长至127,491.52万元,增幅为84.26%;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由降至33.22%。 股份变动前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注1: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截至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截至期末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注2: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对应会计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截至期末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业务包括水产品加工业务、农产品加工业务和冰淇淋业务等,其中,水产品加工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与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实现公司水产品加工业务稳定发展,提升冰淇淋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实质性改变;本次发行不涉及业务、资产收购事项,也不涉及公司的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提高了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使公司股权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并不会发生变化。同时,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等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未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和流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3,636.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1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刊登本发行情况报告的下一交易日(2011年7月 25日)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3,636.36万股自2011年7月 25日起限售期为12个月。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发行人2008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会审字[2009]8078号《审计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发行人2009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10]第1158号《审计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发行人201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11]第1074号《审计报告》。上述发行人审计机构对发行人上述年度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资产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规模稳定增长,资产总额由2008年12月31日的90,789.17万元增至2011年3月31日的122,881.72万元。随着资产规模的不断增长,负债总额也同步由38,171.64万元增至51,988.92万元,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在报告期内较为稳定略有上升。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42.04%、42.31%、47.83%和47.26%,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总额稳步增长,表明发行人经营稳健,实力逐步增强。发行人资产结构在保持稳定的同时流动资产占比呈现上升的态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主要从事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业务,该行业的特点决定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同时,随着发行人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与业务规模配套的资金、存货以及由于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应收账款规模也有所增加,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规模增速略高于非流动资产增速。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负债总额也随之稳步增长。2009年末负债总额比2008年末增长了33.21%,2010年末负债总额比2009年末增长了24.74%,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发展,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从负债结构来看,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不断提高,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应付账款等不断增加。 3、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及其变动趋势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及变动趋势如下:
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运营能力等指标正常,不存在持续经营风险。 (二)盈利能力分析 1、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及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比增长47.41%、34.91%和36.24%。 从业务分部构成来看,水产品一直为公司收入最主要来源,但是随着其他业务的发展,所占比重开始下降。农产品业务所占收入比重则随着市场变化有所波动,随着气调库业务的发展,预计占收入比重将略有增加。冷饮业务即冰淇淋,随着公司冰淇淋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实现出口,冷饮业务所占比重不断增加,但绝对值仍然偏低,预计未来收入金额和所占比重将继续增加。 从业务的地区分部看,公司产品的销售市场主要以国外市场为主,国内市场所占比重一直保持稳定。国外市场中,南美市场由于近年来公司对其进行重点开拓,近年增长迅速。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情况分析 (1)公司业务毛利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业务销售毛利情况如下:
(2)主要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①水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水产品加工业务的毛利一直是公司业务的主要毛利来源,随着农产品加工业务、冷饮业务的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务毛利比例有所下降。 公司2009年水产品毛利率出现下降,主要原因是2009年公司设立美国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水产品原料的买卖,该部分毛利率较低,从而摊薄了整个水产品的毛利率。2010年水产品毛利率较2009年有所提高,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水产品价格有所回升,毛利率较去年增加。 ②农产品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农产品毛利率整体上升,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价格上涨,公司收购价格相对较低,毛利率相应上升。 ③冷饮业务 公司冷饮业务即冰淇淋毛利率从2008年的-84.97%变动为2009年49.60%,主要原因是2008年冰淇淋刚刚投产,销售较少,而折旧和财务费用较高,随着2009年市场的开拓和实现出口,当年冰淇淋实现盈利;2010年毛利率降低到44.36%,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毛利率较高的出口所占比重有所降低。 ④仓储业务 公司仓储业务为气调库的附属业务,占公司收入比重极低,其毛利率变化随着折旧摊销以及仓储内容不同而相应变化。 (三)期间费用分析 公司报告期的期间费用逐年较大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此期间的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相应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也同步增加。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较快,主要原因是:公司近三年规模快速扩大,;公司销售旺季在每年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回款需要3-6月的账期,因此每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28次、4.10次和4.41次。200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加,但应收账款增加相对更快;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为出口,出口业务有3-6个月账期,而每年四季度均为水产品出口旺季,形成年底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2010年公司应收周转率为4.41次,随着公司国内市场的开拓以及非水产品出口的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能企稳回升。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壹桥苗业和獐子岛主要从事养殖业(养殖业下游主要是以现金交易为主的饭店和经销商为主,很多都是通过自己店铺的销售),应收账款相对较少所致,公司和主要从事水产加工业的国联水产、东方海洋指标较为接近。 2、存货周转率 公司近三年的存货以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为主,2008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减少原材料的采购,因此当年原材料余额大幅下降,同时海外销售受到影响,导致库存商品大幅增加;2009年随着全球经济的转好,公司大幅增加原材料的采购,因此当年存货以原材料为主;到2010年12月31日,由于市场情况继续向好,公司加大原材料采购力度,原材料余额占存货比重亦进一步增加,而库存商品则出现下降,所占比重也进一步降低,显示公司销售情况良好。 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78次、3.90次、3.68次、3.99次,存货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同期平均水平,2010年存货周转率则较以前年度略有上升。2010年上半年存货周转率为1.38次,较2009年末出现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行业季节性原因,上半年为应对下半年销售旺季储备原材料较多,下半年则属于销售旺季。 (五)现金流量分析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数额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了3636.36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9.94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 (1)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可生产冰淇淋产品45,000吨,其中大豆冰淇淋15,000吨、传统的动物蛋白冰淇淋30,000吨。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①打造冰淇淋品牌,成为未来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采用的自有大豆蛋白冰淇淋制作技术优势,同时大力开展国内市场的目标(加大传统冰淇淋的研发与市场),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打造优质品牌,培育“明星”产品,将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水产品业务、农产品业务、冰淇淋业务三业并举的局面。 ②迎合了天然、绿色、养生的市场需要,是传统冰淇淋的产业升级。公司生产的大豆植物蛋白冰淇淋及传统动物蛋白冰淇淋,因质量高、口感好,得到国内、外客户的认可。通过本次扩大产能,将能在国内冰淇淋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并有望继续扩大美国、日本等海外市场,是对传统冰淇淋行业的产业升级。 (3)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该项目实施地位于大连市普兰店湾新区石河街道,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处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该项目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冰淇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函》(大环建函【2010】182号)。 (4)项目备案以及土地使用权办理情况 该项目已于2010年9月26日在大连普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备案编号:大普管经备【2010】017号)。该项目拟利用位于原金州区石河镇北海村(现普兰店湾新区)的工业用地进行建设,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5)项目投资估算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按项目完成后,可新增销售收入约75,000万元/年,新增净利润5,661万元/年,新增税金1,887万元,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4%(税后),投资利润率17.20%,税后投资回收期7.3年(含建设期)。项目的建设将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新增四期水产品加工项目 (1)建设规模 根据公司建设方案设计,新增四期水产品加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水产品年加工能力20,000吨。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国家对于农产品加工业一直实施良好的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全球市场的巨大需求足以消化我国水产品加工行业的扩展。与此同时,随着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冻)鱼片市场的准入门槛将越来越高,水产品加工企业的综合实力包括加工规模、技术装备、产品质量及各种市场准入许可、企业信誉及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都将是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关键因素。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随着近年来销售订单的不断增加,公司现有的10个水产品加工车间的生产能力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采购数量的增长。 作为具有良好综合竞争力的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几乎备齐了所有向主要高壁垒国家出口加工水产品“通行证”的企业之一。 (3)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该项目实施地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公司原厂区内,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锅炉产生的废气、粉尘及废渣。这些污染源通过相应措施加以处理后,均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该项目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车间及冷库(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函》(大环建函【2010】181号)。 (4)项目备案以及土地使用权办理情况 该项目已于2010年8月20日在大连金州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取得《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备案编号:大金发改备[2010]79号)。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区土地进行建设,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5)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2,6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工程费及其它费用6,236万元,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11,245万元,建设期利息11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
(6)项目经济利益分析 按项目完成后,新增水产品20,000吨/年计算,达产后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0,500万元,新增利润3,435万元/年,新增税金1,485万元,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7.8%,投资利润率15.4%,投资回收期4.6年(含建设期)。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帐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保荐协议基本情况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1、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11年3月24日 2、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保荐代表人:张晋阳、朱项平 4、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止,持续督导期间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的结论性意见认为: 发行人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律师工作报告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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