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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1-02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属下电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公告 2011-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印发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2011〕11 号),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通过向社会征集的方式征集价格调节基金, 其中市内发电企业(含水电、火电、核电、风电、热电等)按上网销售电量0.002 元/千瓦时计征,价格调节基金由市地方税务部门统一代征、代缴。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属下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按上网销售电量0.002 元/千瓦时计征缴纳价格调节基金。上述规定从2011 年7月7 日起施行,有效期5 年。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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