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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7月22日 2011-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国投资源”。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本次募集基金份额场外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591,427,231.60元,场内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134,825,000.00元。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包括场内和场外的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认购确认单。 (2)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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