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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1-026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度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E-mail的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7月21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额度担保的报告》,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深赤湾港务有限公司提供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贰亿元整贷款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郑少平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审阅及签署有关贷款担保文件。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公司重大事项审批权限及流程的报告》,同意公司按照该审批权限及流程内容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1-027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1年7月21日召开了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通讯表决。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额度担保的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深赤湾港务有限公司(下称"东莞港务")为了归还本公司结算中心借款及满足其资金综合周转的需要,向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圳南商")申请贷款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深圳南商经审批该公司财务状况,已同意向东莞港务提供人民币贰亿元的贷款额度,期限为深圳南商通知贷款额度放出之日起5.5年。根据深圳南商的要求,提用该笔贷款前,需本公司为东莞港务提供100%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东莞港务履行深圳南商人民币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本次担保已由东莞港务的另一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深赤湾港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85%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8月28日 注册地点: 东莞 注册资本:人民币4.5亿元 经营范围:筹办公用码头的建设、经营、货物仓储及配套服务项目 法定代表人:王芬 财务状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母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78,754,407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45,539,57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净资产为人民币233,214,829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1,825,614元,净亏损为人民币18,029,628元。 截至2011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73,535,72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5,118,86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38,416,860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727,24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27,244元,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莞港务将与深圳南商签署贷款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的《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南商同意向东莞港务提供的贷款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额度期限为自贷款人通知额度放出之日起5.5年,额度项下的每一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用于归还股东借款。 本公司将与深圳南商签署关于为东莞港务提供贷款额度担保的《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如东莞港务无法履行或者没有全部清偿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本公司保证在接到深圳南商的催收到期或逾期贷款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东莞港务履行上述《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悟洲、郝珠江、张建军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不包括本次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担保金额为折合人民币壹亿叁仟零玖拾贰万伍仟元整(RMB130,925,000),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4%,占公司201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89%,上述担保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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