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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2011-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6月21日和2011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了《皖通科技: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30)和《皖通科技:关于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1-033);2011年60月30日,公司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签署了甘肃省高速公路路网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GSJK-3 合同段的施工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123日历天。 3、付款方式: a.开工预付款:10%签约合同价; b.工程进度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次不低于50万元); c.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 d.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0%; 4、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前身为"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2月。2011年4月1日,更名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甘肃省高速公路的通行费征收、高速公路通信机电、信息监控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清障救援管理、交通调度指挥、服务区及广告管理、路政管理、养护监督和隧道设备、监控管理及全省高速公路行业安全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010年公司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承包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甘肃省高速公路路网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GSJK-3 合同段。 3、合同总金额:50,631,818.00元(人民币:伍仟零陆拾叁万壹仟捌佰壹拾捌元整)。 4、工期:123日历天。 5、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6月30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此次中标总金额为50,631,818.00元,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90,229,827.77元,该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17.45%。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中介机构的意见: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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