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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常发股份 股票代码:002413 编号:2011-030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2011年7月15日公告的《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权益变动书”)中,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刘小平先生自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1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30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8%。 201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刘小平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自上次披露权益变动书后,在2011年7月20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8%。本次减持后,刘小平先生仍持有本公司股份7,3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345,3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小平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小平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刘小平先生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1日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常发股份 股票代码:0024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小平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委桥后村20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1年7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7,3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345,300股。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小平 上市公司、公司、常发股份 指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刘小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委桥后村20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小平先生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常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情况 2011年7月20日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常发股份8,165,300股,占常发股份总股本的5.555%。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1年7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常发股份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8%。前述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常发股份7,3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作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常发股份7,345,300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常发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刘小平先生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小平 签署日期:2011年7月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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