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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1-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7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领先成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0700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1年7月25日
赎回起始日2011年7月25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
100万元≤M<200万元1.0%
200万元≤M<500万元0.6%
M≥500万元单笔1000元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最少提前两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365天0.50%
365天≤M<730天0.25%
≥730天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最少提前两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电话(010)65215588传真(010)65215577
联系人赵虹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702室
电话(021)38789658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吴冬梅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30H
电话(028)86202100传真(028)86202100
联系人胡清泉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附楼二楼
电话(0755)25870686传真(0755)25870663
联系人周炜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
电话(0532)66777766传真(0532)66777676
联系人曹涌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313室
电话(0571)87759328传真(0571)87759331
联系人徐莉莉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
电话(0591)88013673传真(0591)88013670
联系人吴冬梅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025)66671118传真(025)66671100
联系人施镜葵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415-2416室
电话(020)87555163传真(020)81552120
联系人陈涤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代销券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1年7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本公司网站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1年4月22日、25日及27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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