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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得速赔广汽股民维权开上快通道

2011-07-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文 雨

  证券时报记者 文雨

  经过持续半年的不懈努力,备受关注的广汽长丰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将在近期落下帷幕。除1名原告股民仍处于调解过程外,其余13名股民获得近80万元现金赔偿,预计该案总体获赔金额有望达百万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案办结速度为近年少有,为国内股民应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维权再添成功案件。

  历时半年股民获赔

  从一开始的默默无声,到立案时的股民躁动,再到半年后的上百万元赔偿,广汽长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可谓跌宕起伏、一波三折。

  2009年1月,广汽长丰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从2004年至2007年期间,公司存在包括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在内的多项违法事实。2010年11月,证券时报维权信箱栏目刊登《诉讼仅余1月 紧急征集长丰案受损者》文章,面向全国投资者征集广汽长丰受损投资者。一时间,该案引起众多股民关注。受多位受损投资者委托,曾成功代理海信科龙等案件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发出征集令,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吹响了针对广汽长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维权号角。

  其后,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先后近百名投资者打来咨询电话。据悉,今年1月,由刘国华律师代理的14起案件顺利立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廖征、卢苇、盛知霜等法官主持了多次调解。5月初,李秀红等13名原告与广汽长丰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广汽长丰向李秀红等人支付近80万元一次性补偿。5月中下旬,补偿款顺利到位。

  截至目前,广汽长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系列案件,除1件仍在调解之外,其余案件已全部调解结案,受损投资者权益获得较好保护。刘国华律师不无感慨地表示,“起初,有部分投资者表示不理解,认为索赔无门。但事实终究证明了一切。最终的索赔结果让投资者感到欣慰。”

  或为行业树立新标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年来证券民事索赔案件日益增多。相应地,投资者获得调解、赔偿的效率亦越来越高,这得益于维权整体环境的改善以及有关方面的重视。以广汽长丰案为例,湖南长沙市中院在案件受理后4个月内,就成功调解14起案件中的13起。审理法官表现出了极高的专业水准与素养,依法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该案的当事方,广汽长丰方面积极调整姿态,在应诉过程中表现了较大诚意,向相关投资者支付了补偿款。刘国华律师称,广汽长丰案进度比预想中的要快,这与各方努力是分不开的。“我相信,仅剩的一件案件及收尾工作也将得到顺利解决,并为今后其他案件树立新标杆。”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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