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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1-43TitlePh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 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共127,409,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苏州纳晶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司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新海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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