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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董事会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1、原章程第八十二条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非独立董事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监事会、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修改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非独立董事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监事会、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原章程第一百零五条为: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修改为: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应按照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3、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予董事长其他职权。授予董事长其他职权的决议,应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条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0年12月31日)》 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1年3月31日)》 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包括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万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侨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鸿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及杭州世外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37亿元委托贷款额度,期限3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上述六家公司将根据其资金状况发放委托贷款资金。其中公司拟将不超过9.8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划拨给成都悦城实业有限公司;将不超过1.3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划拨给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上述由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9.8亿元委托贷款及由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10亿元委托贷款,共计19.8亿元,属于续借的委托贷款。 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借委托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08年8月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申请了20.67亿人民币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该笔委托贷款全部用于公司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自2009年起,公司每年向中粮集团续借上述20.67亿元中的15.7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用于公司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期限一年。 上述15.7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现即将到期,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粮集团申请续借,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柳丁女士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董事职务,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柳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尚需补选两名董事。董事会同意提名韩石、李晋扬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会提名韩石、李晋扬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以上人员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石先生 韩石,男,1967年10月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士。1990年8月进入中粮集团,历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部门副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鹏利(加拿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今历任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酒店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韩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晋扬先生 李晋扬,男,1969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建筑结构工程学士、清华大学EMBA,工程师。1993年8月进入中粮集团,先后任中粮粮油饲料公司实业部副经理,中粮总公司项目管理二部副科级干部,中粮公司饮料部部门经理,中粮发展有限公司零食速食部部门经理,2003年至2006年1月任鹏利国际(北京)地产开发部总经理助理、香港鹏利国际(集团)公司工程部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晋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包括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万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侨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鸿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及杭州世外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37亿元委托贷款额度,期限3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上述六家公司将根据其资金状况发放委托贷款资金。其中公司拟将不超过9.8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划拨给成都悦城实业有限公司;将不超过1.3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划拨给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上述37亿元委托贷款额度中,由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9.8亿元委托贷款及由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10亿元委托贷款,共计19.8亿元,属于续借的委托贷款;剩余17.2亿元属于新增的委托贷款额度。 2、交易方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万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侨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德鸿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及杭州世外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中粮集团实际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并于2011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及其他合作方介绍 该项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万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侨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德鸿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及杭州世外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5日,其法定代表人为薛国平,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栋205A,经营范围为在批租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包括出租和出售)、物业管理以及相应配套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管理和一切相关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万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万良成立于2008年7月29日,是中粮上海粮油全资子公司,中粮上海粮油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 上海万良现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2000845021号,住所为上海闵行区七莘路3568号1层103室,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 中粮鹏利(成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2日,其法定代表人为孙忠人,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2号,经营范围为“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 广州侨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侨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15日,其法定代表人为孙忠人,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78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4800万元,公司类型为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在经市规划局(93)城规批字第380号和(87)市城建总计自字第20号文同意使用的天河区体育东路与天河北路交汇点东南地段,开发、建造、销售及出租管理商品房。” 德鸿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德鸿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4日,其法定代表人为孙忠人,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48号金丽豪苑前座七楼。经营范围为“在编号为H308-29号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金丽豪苑停车场管理业务”。 杭州世外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世外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外桃源”)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6日,其法定代表人为王勇,住所为萧山区闻堰镇三江路8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许可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包括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万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侨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鸿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及杭州世外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37亿元委托贷款额度,期限3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上述六家公司将根据其资金状况发放委托贷款资金。其中公司拟将不超过9.8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划拨给成都悦城实业有限公司;将不超过1.3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划拨给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上述由中粮鹏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9.8亿元委托贷款及由上海鹏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10亿元委托贷款,共计19.8亿元,属于续借的委托贷款。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向中粮集团下属公司申请37亿元委托贷款额度,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住宅地产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向中粮集团下属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的调查和审核,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向中粮集团下属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利率为不高于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1.2倍,我们认为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在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力度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收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函和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借 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08年8月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申请了20.67亿人民币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该笔委托贷款全部用于公司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自2009年起,公司每年向中粮集团续借上述20.67亿元中的15.7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用于公司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期限一年。 上述15.7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现即将到期,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粮集团申请续借,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2、交易方中粮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1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及其他合作方介绍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最早成立于1952年9月,是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中粮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宁高宁,注册资本为31,223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7-13层。中粮集团的经营范围如下: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美食与美酒》期刊的出版;境外期货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08年8月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申请了20.67亿人民币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该笔委托贷款全部用于公司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自2009年起,公司每年向中粮集团续借15.7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用于公司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期限一年。 上述委托贷款现已近到期,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粮集团申请续借委托贷款15.75亿元,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向中粮集团申请续借15.75亿元委托贷款额度,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住宅地产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向中粮集团申请续借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借的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8月11日下午2: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11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11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1年8月10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1年8月1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5日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借委托贷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需公司股东大会逐条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二、三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四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以上议案已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披露情况:上述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有关内容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文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公司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告进行。 五、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3999000、23999288 传真:0755-23999299 联系人:范步登、杨杰 、王敏 5、其他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大会所有议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拥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数投给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投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投给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附件二: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360031 证券简称: 中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除议案四外(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对议案1 中子议案(1),1.02 元代表对议案1 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议案四只可对子议案进行表决。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得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注: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四除外。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A、议案一、二、三的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B、议案四采用累积投票,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股东持有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15:00—2011年8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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