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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1-01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7月22日上午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8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峡地下电站首批机组预计将于2011年7月底前投产。鉴于三峡地下电站收购是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组成部分,为继续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履行收购地下电站的承诺,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安排,在地下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前,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实施地下电站收购事宜。

由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有效期已届满,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地下电站收购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包括:

(一)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地下电站6台单机容量7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为420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资产,具体范围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二)地下电站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预估交易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15亿元至130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三)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地下电站收购安排,在本议案所述授权范围内,决定地下电站收购的有关具体事项,批准及执行与地下电站收购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并办理资产交割等事宜。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地下电站全部收购事项之日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8月9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1-01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日

●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51号馨岛国际酒店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

3、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51号馨岛国际酒店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日

二、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办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1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马明

电 话:010-58688900;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3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决 议 案表决意向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交易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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