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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1-07-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C13版)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场外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直销柜台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

  1、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 - 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可以是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在认购期内,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2941728025001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2)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3)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4)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4)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及证券公司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四、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柜台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1、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如下。

  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2941728025001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b)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c)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d)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通过本公司直销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g)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3)注意事项: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及证券公司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五 场内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发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场内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在场内发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认购前应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发售机构认可的各种方式在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的场内发售机构各业务网点申报认购委托,认购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发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清算账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本基金基金份额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

  七、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沈炜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联系人:唐州徽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电话:(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沈炜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2)代销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853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13

  公司网址:www.lh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4、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5、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秦悦民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东

  联系人:安东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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