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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4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划调整所用土地使用方式的议案》:公司改制上市时,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以租赁方式租赁控股股东土地19.82万平方米。上市以来,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新增部分租赁土地,截止2011年6月30日,共租赁控股股东土地面积22.78万平方米。 为了实现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在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探讨使上述非自有土地转为自有土地或其它能够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的方案。公司将在履行决策程序和相应法律程序之后,计划在2014年4月20日前分阶段或一次性将公司现有非自有土地变更为自有土地。董事会同意此项议案并授权经理班子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并完成此项工作。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4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进行贸易融资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适时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贸易融资。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适时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48个月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自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并授权经理班子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与相关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具体办理相应手续。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议案》:2011年5月17日,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完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并于5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成本费用效益原则,公司考虑到原定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现进行如下调整: 1、原计划七月底选聘内控咨询机构调整到九月底前完成; 2、原计划在披露 2011 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现调整为在披露 2011 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3、原计划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部门为财务部。现调整牵头部门为审计部。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4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南兴") 本次拟为东方南兴提供5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止2011年6月底,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1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21,600万元,本公司为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10,500万元,为子公司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提供的担保是2,0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10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东方南兴提供1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截止2011年6月底,该担保额度已使用10,500万元。 鉴于东方南兴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随之不断加大资金缺口,现董事会审议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总额5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 14000万元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半导体线切割专用刃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13000万元,占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2.86%。 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6月30日,东方南兴资产总额为48,989.77万元、净资产为13,008.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45%。 2、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情况 被担保人其他股东名称:天津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松本真美 注册资本: 405万美元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业务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研磨材料、耐火材料、包装物(不含印刷) 日本南兴株式会社在天津的独资企业-天津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以现金和专有技术出资1000万元,占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7.14%。 有鉴于:1、公司及控股股东要做大做强太阳能领域的新材料-刃料级碳化硅等产业;2、公司占南兴公司绝对控股比例;3、东方南兴在当地数家银行的贷款均不接受持股比例很小的股东的担保。因此,公司经与控股股东协商,由控股股东代天津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为东方南兴公司提供相应比例(7.14%)的担保。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5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情况如下: 东方南兴拟向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借款15,000万元,其余为新增流动资金和项目借款。 由东方南兴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对东方南兴绝对控制,因此无担保风险。东方南兴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及刃料级碳化硅等产品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上述贷款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6月底,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1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集团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21,600万元,本公司为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10,500万元,为子公司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20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5日
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南兴")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由于公司对东方南兴绝对控制,因此无担保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文献军、刘永祥、白维 2011年7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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