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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1-021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慧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按照一次授予方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986.55万份特尔佳股票,拟获授对象在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大会批准该激励计划后,由董事会确定。该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的48个月,前12个月为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若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每次解锁比例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30%、5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刊登于2011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2011年7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配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该办法刊登于2011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信息披露、股份登记、过户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1-022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春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刊登于2011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2011年7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合理、有效,能够客观的评价激励对象的实际工作情况。 该办法刊登于2011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明细表》刊登于2011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7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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