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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3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79,629,62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40%; 2、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7月29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2009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09年11月20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4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2010年5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74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0年7月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79,629,62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0年7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2010年7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由292,419,456股增加至372,049,085股。2010年9月13日,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7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9,629,62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40%;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新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新民科技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新民科技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新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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