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7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武汉塑料 公告编号:2011-016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在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量55,789,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3%。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亦平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本次大会就所审议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了监督。

  2、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请刘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5,789,9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关于聘请张文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5,789,9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上述议案已经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1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恺、林玲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6日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经办律师)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对公司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等材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2011年7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2011年7月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通知了本次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议题、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公司本次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156 号武塑工业园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亦平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验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55,789,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提案

  本次大会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经验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表决,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了监督,表决结果予以当场公布。

  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请刘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5,789,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刘茂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聘请张文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5,789,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张文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六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公告于2011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见证律师:顾 恺

  林 玲

  2011年7月25日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 恺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基 金
   第A007版:报 告
   第A008版:报 告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综 合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中小板创业板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