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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广州国光 编号:2011-3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1: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海昌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4,706,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1,690.4万股的39.51% 。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特别决议,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64,706,6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具体内容见201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第2011-29号《第六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宋晓明律师、熊川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的法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合法通过表决。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股东签名表; 2、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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