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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星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朱星河先生因工 作原因申请辞去 其兼任的总经理职 务。朱星河先生 辞去总经理职 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 董事长职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总经理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对朱星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 2011 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之议案》,聘任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新任总经理。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谨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议案》的意见: 1、经审阅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金本先生的履历材料,没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金本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2、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之议案》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星河先生的辞职报告并了解相关情况,朱星河先生确因工作原因辞去其兼任的总经理职务。我们一致同意朱星河先生的辞职申请。朱星河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关于聘任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之议案》、《关于聘任唐明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之议案》的意见: 1、经审阅和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没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程序。 3、经了解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唐明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银行借款,使用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2,900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和使用 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正吼 李云龙 郭华平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在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1年7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 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1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故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改一:第三条 原文: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现修改为: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1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修改二:第六条 原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修改三: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福财先生于2011年7月18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详见2011年7月1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金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金本先生的简历见附件《简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金本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之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星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兼任的总经理职务,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辞职公告》。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朱星河先生的辞职请求。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朱星河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朱星河先生的辞职请求,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之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自本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截止日2013年10月27日,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胡恩雪女士的简历见附件《简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胡恩雪的简历见附件《简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唐明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之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胡恩雪女士提名,同意聘任唐明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截止日2013年10月27日,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唐明荣先生的简历见附件《简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唐明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经营利润,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达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详细情况,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 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客户回款较慢的相关问题,解决运营资金的压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详细情况,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1年7月2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2日 附件: 简 历 王金本,男,1966年3月生,江西万年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南昌大学MBA兼职教授、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客座教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富达(香港)融资有限公司创立合伙人、汇财资本(香港)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历任江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财务经理,横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横店集团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今,主要从事企业投融资顾问咨询。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恩雪,女,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江西省盐业公司主办会计,南昌华丰保健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恒大有限财务总监,恒大有限副总经理,2008年获得南昌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现任恒大新材料董事长、恒大实业投资董事、恒大声学董事长、东方星河纳米监事、金牛投资监事、球冠科技监事、江西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16,800,000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明荣,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在读、经济师、国际商务师。历任福建省计划委员会科员,江西省轻工业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江西公司总经办主任、进出口部经理、第一分公司经理,中山舞校校长助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80,000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下午3: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1年7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福财先生于2011年7月18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提名王金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金本先生的履历材料,没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 经本次监事会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 经本次监事会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8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20号”文核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元”指人民币货币单位,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517,022.9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0,482,977.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9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2010年11 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青湖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0年青人短贷字21号),在《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09年青人授字24号)项下的额度内向该行借款1,4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5.56%。2011年3月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42011280005),在《授信额度协议》(编号:BE2011012400000957)项下的额度内向该行借款1,50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6.06%。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活期利率仅为0.50%,银行贷款利率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率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利差,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2,9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该笔贷款偿还后,可以节省公司2011年大约57.65 万元的利息支出,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经营利润,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达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1)由于公司目前主要为电力、钢铁、水泥等大型重工企业客户提供防磨抗蚀服务,公司业务基本没有预付款,而且该类客户大都实行收支两条线,结算审批程序较长,公司为进一步拓展业务,针对合作的重点客户、给予其一定周期的信用额度,导致公司经营回款较慢,应收账款较大。 (2)防磨抗蚀作为新兴产业,目前正逐步向除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之外的造纸、石化、矿山等多个行业延伸服务。为加快业务拓展步伐,提高客户认知度,公司对新行业客户也采取了一定周期的信用额度,从而导致了公司流动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的紧张。 综上,为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客户回款较慢的相关问题,解决运营资金的压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相比公司以新增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189.30万元。该方案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因此,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其它超募资金的安排 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一)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以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朱正吼、郭华平、李云龙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偿还部分未到期的银行借款,使用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同意公司使用2,900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和使用 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国信证券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5、为合理使用超募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围绕主业,正在积极进行调研、论证新项目。截至目前,除上述5,900万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使用。本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好的业绩回报。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认为恒大高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国信证券同意恒大高新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一)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011年8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邹明斌(收)。邮编:33009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791-8194572 (2)传真:0791-8197020 (3)联系人:邹明斌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 (5)邮编:330096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1 年 8 月18 日 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__ 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视同由本人的代表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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