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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ST南方 公告编号:2011-037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和表决。 二、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7月24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主持人:受董事长韦清文先生委托由副董事长李汉朝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出席人员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名,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45,138,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2%。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未出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五、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和审慎表决,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共设董事九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韦清文先生、李汉朝先生、龙耐坚先生、陈德坤先生、李文杰先生、赵金华先生六人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黄克贵先生、蒙丽珍女士、谢凡先生三人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本公司2011年7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9。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共设监事三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和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两名监事。 1、选举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李汉荣先生、黄延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本公司2011年7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表决情况如下表: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自2011年8月起适当提高公司董事、监事的津贴水平,调整后的津贴按月发放,具体的标准为:独立董事4500元/月(含税),非独独立董事4000元/月(含税),监事3500元/月(含税)。 六、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 涛先生、杨文广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意见书详细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ST南方 公告编号:2011-039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7月13日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候选人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1年7月24日下午15:00在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举的董事韦清文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参会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表决,韦清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逐项表决,李汉朝先生、龙耐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1、选举李汉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龙耐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逐项表决,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各项表决结果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韦清文、黄克贵、陈德坤,其中韦清文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委员:蒙丽珍、谢 凡、龙耐坚,其中蒙丽珍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克贵、谢 凡、陈德坤,其中黄克贵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委员会委员:黄克贵、谢 凡、龙耐坚,其中黄克贵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董事会聘任韦清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逐项表决结果,董事会聘任龙耐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德坤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龙耐坚先生、李维昌先生、胡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的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项表决情况如下: 1、聘任龙耐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陈德坤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陈德坤董事放弃表决权)。 3、聘任龙耐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李维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胡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董事会聘任周淼怀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韦清文,男,汉族,51岁,高级经济师。1984年起一直在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工作,曾任广西南方儿童食品厂厂长,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韦清文先生兼任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副会长、全国黑色食品协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广西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曾当选为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韦清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其除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的股东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 2、龙耐坚,男,汉族,50岁,研究生,经济师。1993年12月至1998年9月在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企管办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职务;1998年10月至2002年3月在广西贵港市政府招商中心副主任;2002年4月至2004年5月在广西桂平市人民政府担任副市长职务;2004年5月至今,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其除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的股东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 3、陈德坤,男,汉族,49岁,研究生,经济师。1987年起一直在黑五类集团工作,历任广西南方儿童食品厂副厂长、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局董事;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2842股。其除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的股东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 4、李维昌,男,汉族,4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广西农机研究所财务科主管会计、财务科副科长;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总裁助理、总经济师、董事、副总裁,本公司总裁助理。 李维昌先生兼任南宁市工商联(总商会)常委、南宁市玉林商会副会长。 李维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其除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的股东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 5、胡 泊,男,汉族,43岁,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广西容县经委秘书、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董事局秘书;广西百姓南方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行政人资部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其除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的股东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 上述各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了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周淼怀,男,大专学历,39岁。1995年7月起在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股改办项目经理;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2005年6月起在本公司工作,先后任本公司证券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其除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的股东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 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ST南方 公告编号:2011-040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7月14日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候选人及本公司选出的职工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1年7月24日下午17:00在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的监事李汉荣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全体监事表决,选举李汉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任期一致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7月26日
广盟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盟律股字(2011)第002号 致: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卢涛律师、杨文广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并已证实相关文件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保证和承诺:其向本律师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与说明是完整的、必须的、真实的和有效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意见,不对公司其它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和审议事项已于2011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予以公告。召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方式、会议出席对象等)、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等。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位于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5A楼的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副董事长李汉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完成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程。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2011年7月24日,本次股东大会依照会议通知如期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公司股份45,138,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2011年7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分别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和身份证明,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告中所列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审议的前述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名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有效表决票为45,138,893股。该项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 (1)选举韦清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2)选举李汉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3)选举龙耐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4)选举陈德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5)选举李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6)选举赵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7)选举黄克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8)选举蒙丽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9)选举谢 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名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有效表决票为45,138,893股。该项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 (1)关于选举李汉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2)关于选举黄延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5,138,893股,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2名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表决,有效表决票为45,138,893股。该项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卢 涛 承办律师:杨文广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龙耐坚先生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经查阅其个人的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各龙耐坚先生具备了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情形,具有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龙耐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蒙南生、 陈 芳、谢 凡 201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ST南方 公告编号:2011-038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了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在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大会,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陈新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为三年,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11年7月24日召开的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新宇,男,40岁,汉族,研究生学历。曾任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改办项目经理、发展部发展主管、董事局证券主管、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兼总裁秘书、资产经营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监事会监事;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重组顾问。 陈新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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